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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全面停飛 航權須還政府

2020-10-22
■國泰擬尋求政府批准將國泰港龍逾40航線轉交國泰及香港快運。 新華社■國泰擬尋求政府批准將國泰港龍逾40航線轉交國泰及香港快運。 新華社

公共資產不能自行轉讓 專家倡引新經營者破壟斷

有35年歷史的國泰港龍即日起停運,該公司原有的逾40條航線成為最珍貴的「剩餘價值」,國泰航空表示擬尋求特區政府批准,將其航線轉交國泰及旗下的香港快運營運。運輸及房屋局表明,國泰港龍全面停飛後,必須將航權交還政府,不能自行轉讓予其他公司,政府會按既定機制作出分配。有航空專家及立法會議員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航權是公共資產不能自行轉讓,而且目前僅得三家本地航空公司有權申請使用有關航權,缺乏競爭,建議引入新經營者打破壟斷,使行業有更健康的發展。 ■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

國泰航空以及旗下國泰港龍及香港快運等航空公司,在全球一共有119個直航航點,若加上聯營航班共255個,組成一個龐大的航運網絡,是國泰集團最大的航空優勢。其中,國泰港龍主力發展內地、台灣及亞洲航線,停飛前營運的航點46個,當中內地航點涵蓋20多個城市,相比之下,國泰則只有4個航點,分別是北京、成都、上海及廈門。

這些航點得來不易,國泰集團昨日發出公告指,擬尋求監管機構即政府批准,由國泰及旗下全資附屬公司香港快運,營運原本由國泰港龍擁有的大部分航線。

航權收回後 當局再分配

運輸及房屋局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航權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簽訂的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下,賦予各自地區/國家的本地註冊航空公司可經營連接兩地的航點、航線及有關的班次與運力等之權利。

運房局強調,在香港註冊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權,屬政府所有,是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重要公共資源。本地註冊航空公司除需取得政府分配的航權外,亦需向擬營辦航線所涉及的其他有關當局申請所需許可。

運房局表明,國泰港龍全面停飛後,必須將航權交還政府,不能自行轉讓予其他公司。政府收回國泰港龍的航權後,本地航空公司可向該局申請使用有關航權,並由該局根據既定機制分配。過程中,其他相關本地航空公司可就有關申請提供意見。

運房局並強調,綜合所收集意見後,會根據既定指引處理申請,考慮包括鼓勵良性競爭、是否對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地位有利、香港航空業的整體發展等因素,以決定如何分配。該局知悉國泰集團有意申請國泰港龍需交還的航權,該局在收到集團提交進一步資料後,會根據既定機制處理。

中文大學航空政策研究中心高級顧問羅祥國向香港文匯報解釋,政府在重新分配航權時,會考慮申請者的財力、經驗及營運計劃等。惟目前本港僅餘國泰本身及其旗下香港快運,以及香港航空三家本地航空公司,合資格申請該些航權,故政府的選擇不多。

憂出現「航權流失」

他認為,無論任何行業均應存在競爭,引入更多競爭,讓更多經營者進入市場,才會令原有營運者不會因循及故步自封,消費者可從中獲益,行業亦可有更健康的發展。

羅祥國還指出,航權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的雙邊協定,除了要過香港特區政府一關,也要目的地政府批准,過程中或有可能出現航權流失,「航權是兩地政府簽訂的協議,難以隨時推翻,但另一地區政府亦可以因為不滿新接手的經營者,以飛行安全為由,拒絕批准航權易主,國際上亦有實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同意「有競爭才會有進步」,有新經營者加入,可令整個市場出現新氣象,在競爭中互相提升服務水平,票價方面亦有調整空間,市民出行可有多一個選擇。新公司加入亦可令行內從業員有更多就業機會,並吸納被裁減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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