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
今日起落實《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
對象:(1)註冊醫生臨床判斷懷疑感染新冠肺炎、(2)在指定特定處所生活、(3)特定職業,及(4)接近完成14日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
罰則:拒絕遵從即屬違法,定額罰款2,000元;收到強制檢測令仍拒絕,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社交距離措施
明日(16日)起實施
◆食肆、酒吧或夜總會的堂食時間:上午5時正至晚上11時59分;
◆每^人數上限:食肆4人;酒吧及夜店2人
註:餐飲處所非飲食時必須戴口罩,包括宴會的敬酒環節
◆室內運動場及溜冰場做運動期間要戴口罩,除非人與人之間有1.5米距離
◆蒸氣浴、桑拿、波波池等高風險場所繼續關閉
擬加強規管酒店
將酒店列為受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除非來自同一家庭,否則每間房限制最多容納4人
◆房間訪客要登記個人資料
◆在酒店接受檢疫的人士,要與非檢疫住客分隔在不同樓層
◆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檢疫人士離開房間,不准訪客探訪
◆為入內人士量體溫等壎籵嬝@措施
外防輸入
本月23日起,從陸路口岸入境的豁免人士需持有效病毒檢測結果才可獲豁免
◆豁免人士需在機場等待檢測結果呈陰性才能離開
◆豁免人士所屬機構要安排點對點交通工具,避免與公眾接觸
◆到訪過極高風險地區的領事機構人員要自我隔離14日(總領事或同級人員除外)
◆研究收緊航班「熔斷機制」,延長禁飛航班的時間,或收緊禁飛門檻
資料來源:食物及壎竻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