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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起訴「港12逃犯案」10人

2020-12-17
■12名涉嫌潛逃被內地截獲的港人,仍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圖為一批所謂「12逃犯」的家屬,曾於9月中會見傳媒。 資料圖片■12名涉嫌潛逃被內地截獲的港人,仍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圖為一批所謂「12逃犯」的家屬,曾於9月中會見傳媒。 資料圖片

兩未成年學生將辦不公開聽證

12名黑暴逃犯,8月擬偷渡台灣在內地管轄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後,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對其中10人向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包括起訴鄧棨然、女逃犯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起訴其餘8人「偷越邊境罪」,至於未成年的學生黃臨福和廖子文二人,將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昨日傍晚發出「案件通報」,表示對10名偷渡的香港逃犯提出公訴。其中,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被控涉嫌「偷越邊境罪」;至於兩名未成年逃犯,即廖子文及黃臨福,將按規定進行不公開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10月公布的「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對獲准以公開聽證處理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請旁聽,檢察院也可以邀請傳媒旁聽,惟對於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聽證會一般不公開舉行。

「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可囚終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偷越國/邊境罪,一旦罪成,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監一年,並處以罰款;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旦罪成,可判監兩年至7年,並處以罰款,但若被法院認定涉及「情節特別嚴重」,則可判處7年以上監禁或無期徒刑,並處以罰款或沒收財產。

在香港被控及干犯黑暴和國安罪行的11男1女逃犯 ,其中10人在香港已被檢控及提堂,其餘兩人分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保釋候查及通緝,但他們今年8月23日早上約7時由西貢布袋澳乘坐快艇潛逃台灣,在內地水域被廣東海警局截獲。

據了解,鄧棨然有份駕駛偷渡快艇。12名逃犯其後被拘留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內地當局一直有向香港方面通報案情。

該12名逃犯全部在香港干犯嚴重罪行,其中「攬炒團隊」核心成員、「獨人」李宇軒,於今年8月10日與黎智英、周庭等人一同被捕。他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洗黑錢及無牌管有彈藥,保釋期間棄保潛逃。售貨員鄧棨然(30歲),和前港鐵技術見習生鄭子豪及學生廖子文(17歲),涉及去年9月在灣仔駱克道管有汽油彈原材料案,被控串謀意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獲法庭保釋及不准離港。

逃犯中唯一女性喬映瑜(33歲),涉嫌與黃偉然的上水炸藥案有關。警方並懷疑她和激進黑暴組織有關,干犯香港國安法,一直對她通緝。至於測量員李子賢(29歲)則在香港被控去年在金鐘參與暴動及襲警罪,學生郭子麟(18歲)涉嫌去年11月旺角參與暴動罪,學生黃臨福(16歲)涉去年10月旺角擲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罪。

逃犯中還有3名黑暴「屠龍小隊」成員,即香港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張俊富(22歲)、無業青年張銘裕(20歲)及IVE學生嚴文謙(21歲),他們涉及去年華仁書院發現的遙控炸彈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此外,機械技工黃偉然(29歲)涉及今年1月上水村屋農地藏有烈性炸藥DNT案,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10名經法庭保釋的被告因棄保潛逃,已引起香港社會對法庭「鬆手」准許黑暴案被告保釋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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