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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抵港者檢疫期延長至21天

2020-12-24
■張竹君(左)呼籲市民仍需提高警覺 。 中通社■張竹君(左)呼籲市民仍需提高警覺 。 中通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宣布,行政會議通過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將強制檢疫期限由14天,改為不多於28天,以提供更佳保障。

而由今日起,英國抵港人士在指定檢疫酒店的強制檢疫期,會由14天延長至21天,政府亦會視乎實際情況,延長部分歐洲地區抵港人士的檢疫期。

食物及壎竻膚蔽瓥粉F始解釋,雖然病毒潛伏期逾14天的情況罕有,但鑑於英國出現的變種病毒有高傳染性,為防範未然,有需要延長從英國到港人士的檢疫期;而由於歐洲多個地區亦發現零星變種病毒個案,故政府亦認為要視乎實際情況,延長部分歐洲地區抵港人士的檢疫期。

陳肇始續指,政府會刊憲,首先要求英國抵港人士今日起須在指定酒店檢疫21天。

至於現時正接受檢疫的英國抵港人士,如期在完成14天酒店檢疫後,需要繼續強制留家檢疫,直至抵港第十九或二十天的檢測結果呈陰性,才算是完成「14+7天」檢疫。

至於過去14天曾到訪英國的其他豁免人士,包括所有機組人員及船員,到港後亦必須在指定酒店自我隔離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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