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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風險高 黎智英竟獲保釋

2020-12-24
■黎智英(中)獲准保釋後,深夜離開高等法院坒d室。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黎智英(中)獲准保釋後,深夜離開高等法院坒d室。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幫磞w重罪仍准千萬元擔保返家 交旅遊證件禁離住所

黑暴「港獨」分子屢屢濫用本港法庭保釋制度並趁機潛逃,引起社會譁然,紛紛要求法官收緊保釋條件。官司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日先後被控欺詐罪以及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早前被香港國安法指定裁判官蘇惠德以有潛逃風險高,以及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為由,兩度拒絕他保釋,並頒令將他還柙。昨日,黎智英再申請保釋,居然獲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准其以1,000萬元擔保返家,惟須遵守至少8項條件(見表)。控方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並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三十五條,就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向終審法院要求法庭繼續羈押黎智英,但被李官拒絕。■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黎智英昨日獲准以1,000萬元保釋,保釋條件另加人事作擔保,保釋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除報到及到法庭應訊外,需要留在住所,不得離家,並要交出旅行證件。他亦需要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國政府官員會面、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及網上社交媒體訪問,亦不得發表文章,直接或間接要求外國制裁及參與敵對行動。據知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擔保人為退休主教陳日君、民主黨的何俊仁及香港浸會大學客席教授吳明德。

禁聯繫外國官員及受訪

由於黎智英的保釋條件涉及千萬保釋金籌款需時,結果至昨晚近11時黎智英才離開高等法院坒d室。

昨晨一早,黎智英在赤柱監獄被囚車押解到高等法院應訊,被告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控方則由律政司高級助理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在庭上提出多個理由證明黎智英若獲保釋外出亦不會潛逃,控方則表示反對。

律政司提上訴被拒

法官李運騰最終在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律政司隨即表示將在7天內就保釋結果上訴至終審法院,並即時申請上訴證明書,但被李官拒絕;律政司即時再引用《終審法院條例》第三十五條,要求先還押被告等候律政司上訴,惟李官指他沒有權限作出有關決定,故亦拒絕律政司申請。

現年73歲的黎智英,今年8月10日被警方以涉嫌串謀欺詐及干犯香港國安法,與另外9人一同被拘捕並獲保釋候查,但禁止離境。至12月3日,黎智英被落案起訴欺詐罪,當日他申請保釋,但被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須還押監房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但12月11日,黎智英被還柙期間再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翌日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罪指黎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九(四)條。當日黎智英再申請保釋,但同樣被總裁判官蘇惠德以他有潛逃風險高,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案為由拒絕擔保。據控方案情指出,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以及在獲香港警方國安處保釋期間,仍透過社交平台、接受訪問等不同形式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在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有關囥耤B審理期限等方面的規定時,應當確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公正、及時辦理,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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