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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簡訊:製大批煙霧彈 暴青罪成候懲

2021-01-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黑暴青年自製煙霧彈終須「找數」。2019年8月1日,警方在天水圍天瑞h瑞滿樓一單位檢獲逾30枚土製煙霧彈及爆炸品物料。任職起重機司機的男被告盧俊希(24歲),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爆炸品及管有物器意圖摧毀財產兩罪。法官祁士偉將案押後至今年1月21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30個製成 27個半製成

案情指,警方當日在被告的住所檢獲30個土製煙霧彈裝置、27個半製成裝置、透明手套、寫有煙霧彈化學成分的筆記簿、19個啤酒樽、10樽打火機油、5樽酒精、2包火柴、3包標記「鎂粉」的粉末、5包硝酸鉀等。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上述物品均屬其所有。該些土製煙霧彈裝置,事後經化驗證實能產生大量濃煙。

被告原被控製造爆炸品、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器意圖摧毀財產共三罪,但經控辯雙方的認罪協商後,其中「製造爆炸品」控罪昨被修改為「管有爆炸品」,至於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則獲控方不起訴,交由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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