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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圖奪議席威脅政府 涉違國安法

2021-01-08
●曾鈺成    資料圖片●曾鈺成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針對警務處國安處日前拘捕53名參與2020年「初選」的攬炒派中人,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日指出,攬炒派企圖通過奪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以迫使特區政府接受其政治訴求,「光就這一點,從中央的角度來看,便是不折不扣的『顏色革命』。」有關人等威脅政府不答應他們的訴求就會無差別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這符合國安法第二十二條「嚴重干擾、阻擾、破壞政權機關」的定義。

曾鈺成在接受《灼見名家》專訪時表示,警方是次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採取的拘捕行動,實際上便是針對攬炒派提出的攬炒這件事而來。

從中央角度看 不折不扣「顏革」

「依照『反對派』的計劃,主要是奪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以迫使特區政府接受其政治訴求,包括:釋放反修例風波中所有被拘捕者、重啟政改實現雙普選等。重點是無論政改或普選,不是依人大常委會8.31的決定,而是依香港民主派勢力制定的規則,光就這一點,從中央的角度來看,便是不折不扣的『顏色革命』。」他說。

曾鈺成進一步說明,根據攬炒派的計劃,只要特區政府不接受他們提出的政治訴求,就對政府提出的所有議案,包括財政預算案在內均行使否決權,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並重新選舉,一旦選舉無法進行,特首便需下台,政府也將因此停擺。屆時,中央勢必出手干預,香港反對勢力便趁勢進行街頭鬥爭,迫使中央政府不得不採取武力鎮壓,並宣布放棄「一國兩制」,此時國際就會對中國進行經濟及政治雙重制裁,因而達成攬炒派所謂真正攬炒的目的。

「無差別否決」不符基本法規定

對攬炒派中人聲言,他們是完全依照基本法賦予立法機關的權力行使財政預算否決權,曾鈺成反駁:「請仔細看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賦予立法機關審核並通過財政預算,意思是立法會可以不通過,但必須審核,立法會議員的責任是審議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應不應該被通過?能否回應市民訴求?是否對社會有利?但現今反對派的做法是,先看政府是否回應他們的政治訴求再說,如果政府不回應,就無差別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即符合國安法第二十二條,嚴重干擾、阻擾、破壞政權機關之定義。」

他並提醒,「姑且不論『反對派』去年舉辦的『初選』是否有法律依據,違法與否留待法庭裁決,要提醒的是,戴耀廷2020年4月28日提出的立法會議席過半及《真攬炒十步》那篇文,企圖煽動一般民眾對中央政府對特區政府的抗拒情緒,已觸犯刑事條例第九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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