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遇外國干港事必譴責 不論政治背景違法必究
香港警方國安處依法拘捕五十多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攬炒派中人,英美等國家隨即發表聲明,聲稱這反映了香港國安法立法的目的是要「打壓」「迫害」香港的「民主派人士」,甚至要求特區政府「即時釋放」有關人等。香港特區政府昨日發表聲明,發言人強調,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並對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感到震驚。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有堅定決心、毅力和能力執行香港國安法,「我們無懼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脅,亦會毫不猶豫譴責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或境外勢力。」●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日前聲稱,在香港「遭受共產黨壓迫」時,美國「不會袖手旁觀」,要把香港人民「從壓迫中解救出來」,要求特區政府應該「立刻無條件釋放」是次被警方拘捕的53人,更恐嚇稱美國將會考慮對參與這次「攻擊香港人民」的任何及所有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和其他限制。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反駁,表示香港國安法旨在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屬犯罪。「政見上的多元與試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存在清晰的界線,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這種歹毒的圖謀。」
強調無人可凌駕法律之上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我們感到震驚。......香港對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針對英美等外國政府對香港國安法的抹黑,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與一些海外評論者的指控剛剛相反,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罰。與此同時,香港國安法有特定條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國際有關人權的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下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該法律亦體現了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批外力持雙標詆毀國安法
發言人說:「這些特點使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眾多海外評論者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只會暴露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的偏見。」
發言人指出,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由2019年6月起困擾市民多月的街頭暴力已經大為消減,社會恢復穩定。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罪犯亦在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下被繩之以法。對香港的繁榮以及本地和外國企業在香港的商業活動而言,穩定的環境均極為重要。
發言人最後強調,特區政府有堅定決心、毅力和能力執行香港國安法,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我們無懼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脅;亦會毫不猶豫譴責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或境外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