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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排除周梓樂被從後推下樓

2021-01-08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的死因研訊,經過27日聆訊、傳召48名證人,並呈交142件證物後,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日開始總結證供時表明,可以排除周梓樂被人從後推下樓的可能性,因為牆身太高,加上被人推下樓會以「倒豎b」姿勢墮下,但周梓樂身上並無這樣的傷勢。陪審團需要考慮是否接納有關的證供及證物,並強調不應作任何猜測,亦不要受傳媒報道影響。高偉雄今日會就裁決選項引導陪審團,之後陪審團退庭商議。

裁判官高偉雄昨日花了一整天時間總結證供。他表示,呈堂片段顯示事發當晚,有一個黑影墜落停車場二樓,時間上和其他片段亦都吻合,相信黑影就是周梓樂。客觀上,周梓樂不是被人移到二樓,而是跌落二樓。

對專家證人鄭鬱棋表示,難以排除周梓樂自行走過去矮牆,並誤會矮牆後面有行人路而墮下,高偉雄表示,專家證人從間接證據、環境證據作推論,陪審團要自行決定接納多少證據、相關證據是否足以作出推論,而每個人的尺度不同。

高偉雄表明,可以排除周梓樂被人從後推下樓的可能性,指出3樓矮牆高1.2米,周梓樂「咁大個人」,而且被人推下樓會以「倒豎b」姿勢墮下,但周梓樂身上並無這樣的傷勢。

應根據庭上證據作裁決

他續說,陪審團若對專家證人的專業、是否持平有不同意見,應該直接向專家提出,並強調陪審團可自行決定是否採納專家證供,不應假設專家的證供就較有分量、價值,又表示死因庭呈堂的所有證供並不會篩選,需要陪審團自行判斷是否採納。●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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