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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關心】攬炒派「初選」本質就是顛覆政權

2021-01-09

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教聯會理事

警方以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拘捕53名攬炒派,他們全部參與組織去年立法會「35+初選」計劃。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條例列明,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包括條文的第三款,嚴重干擾、阻撓、破壞國家或特區的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協調「初選」的戴耀廷曾毫不諱言,希望在去年9月立法會選舉奪取35個或以上議席,借此癱瘓特區政府施政,即落實所謂「攬炒十步曲」。公民黨楊岳橋曾召開記者會要脅,如果政府不答應「五大訴求」,就會全面否決財政預算案,令行政長官下台及政府停擺。

可見「35+初選」並不是單純的民間選舉,而是要不顧一切否決政府提出的所有議案,包括財政預算案,直接令政府不能運作,最終達至奪取香港管治權的目的,這明顯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攬炒派至今還把「初選」包裝成民間選舉,宣稱沒有違反任何香港法例,反把警方的拘捕抹黑說成「政治打壓」、「剝奪選舉自由」,這完全是混淆視聽。攬炒派有組織、有計劃地通過包括「初選」在內的「攬炒十步曲」奪權亂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警方拘捕「初選」的組織者、參與者,完全是依法辦事,亦是對「攬炒香港」的迎頭打擊。

「初選」背後圖謀,是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政府,與基本法規定的議員有權行使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職責,根本是兩碼事。大家可以試想一想,議員在未有審議任何政府議案之前,就宣稱會否決所有議案,這不是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又是什麼?

攬炒派利用「初選」進入議會,並不是想行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的職能,而是借否決財政預算案,以達到「攬炒香港」的圖謀。說到底,攬炒派發起「初選」,本質就是顛覆政權,危害國家安全,警方依據國安法作出拘捕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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