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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博義撐分離主義 警國安處應查

2021-02-18

人大代表:不該任主席 大狀公會應割席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年初剛上任,即叫囂要求特區政府修改香港國安法,更被揭發他在英國的政治背景。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翻查夏博義推文,發現他一直毫不掩飾自己對修例風波的「支持」和對黑暴的「同情」,甚至曾稱「和平」地表達「港獨」理念,是人民的「權利」云云。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均指,夏博義言行已明確反映其支持「分離主義」的立場,不應再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而公會亦應立即與其切割,警方國安處應介入調查。●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夏博義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要求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國安法,刻意歪曲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不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地位。英媒《牛津郵報》更報道,夏博義是英國自由民主黨成員,他於2018年當選牛津市議員,牛津市議會網站顯示,夏博義任期至今年1月4日,即夏博義在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時仍為英國議員。

多次轉發「港獨」分子推文

自前年修例風波開始,夏博義就一直「聲援」黑暴,並多次轉發「港獨」分子推文。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和審議香港國安法時,夏博義亦毫不掩飾地數次發推文詆毀(見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指出,修例風波的本質是亂港分子勾結外國勢力在香港開展的「顏色革命」,而夏博義作為大律師公會的主席,卻支持「顏色革命」的暴亂,更多次在公眾場合明確表達反對香港國安法、支持「分離主義」的立場,本身已相當不合適。

他續說,大律師公會是法定的大律師專業團體,有其社會責任,如果不與夏博義的「分離主義」立場切割,就沒有資格繼續行使其公權力,特區政府可取締其行使公權力,警方國安處應進行調查。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坦言,夏博義的言行已涉嫌在中國鼓吹「港獨」,無論用什麼方法,抱持什麼「信念」,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會允許顛覆政權的「獨立運動」,就算是所謂「和平」的「獨立運動」,也不能被鼓勵。他奉勸大律師公會考慮清楚,是否仍允許夏博義擔任公會主席,如果不與之割席,必定會被市民唾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批評,夏博義言行涉嫌支持「港獨」、違反國安法,大律師公會作為香港法定的專業團體,如果不澄清自身支持「一國兩制」、反對「港獨」的立場,警方國安處就應該跟進,調查公會中是否有其他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夏掌公會如「引狼入室」

他續指,夏博義是英國公民,亦是英國政客,效忠對象是英國,而不是香港,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可謂「引狼入室」,如果夏博義當真支持「分離主義」,就應該回到英國,助力英國人「尋求自由」。

他並說,這亦體現了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必要性。

夏博義推特言論一步步推自己入不歸路

推特言論: 2020年5月27日,夏博義稱,希望朋友能教他《願榮光歸香港》的歌詞,又稱唱歌是完全「合法」的抗議方式,「很難被批評」,但「親北京的人士」痛恨這首歌,唱歌甚至比暴力對抗「更加有效」

推特言論:去年6月2日,夏博義連發9條推文反對香港國安法,聲稱香港國安法是為了給持不同意見的「守法人士」定罪、「剝奪港人權利」、令香港「失去自治」

推特言論:去年6月2日,夏博義發推稱,統計數據和示威者的橫額顯示,有大量港人支持「港獨」,在自由的社會中,他們「有權」這樣做,只要他們是以和平的方式表達理念

推特言論:去年6月29日,夏博義連發3條推文,回應行會成員葉國謙建議香港國安法應參考美國的國安法,以終身監禁為最高刑期。夏博義稱,和平宣傳「脫離運動」在美國合法,而且以得州獨立為目的「得克薩斯民族主義運動(Texas Nationalist Movement)」,在得州亦屬合法。他質問葉國謙香港是否亦需要承認以和平方式進行「港獨」示威在港合法,並且受到基本法的保障

推特言論:去年7月1日,夏博義稱:「香港國安法通過,我作為香港永久居民和英國公民,我在香港街頭可以隨意被中國內地特工拘捕,然後被帶到中國內地,然後消失,沒有任何司法補救。」

相關背景:修例風波期間,黑暴分子廣泛傳播《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更稱之為「香港國歌」。

相關背景:去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相關背景:去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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