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24日至25日大批黑暴包圍旺角警署,堵路、縱火、用鐳射筆照射防暴警眼睛,警方平暴拘捕多人,當中4人被搜出鐳射筆,分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當中1人早前已認罪,餘下3人包括14歲女學生否認控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當中非法集結罪成的被告廖穗敏(30歲、製片人)判囚3個月;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的被告霍德龍(31歲、工程師)判囚5個月;至於非法集結罪成的14歲女學生,還柙至5月28日判刑;而早前已認罪的被告蔡詠豪(20歲、學生)則在本周三(12日)判刑。
旺角非法集結案 兩人即囚一還柙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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