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廣播處長李百全在會上向議員匯報時強調,編輯自主從來是指整個港台的編輯方面的自主,而非指個別製作人員單位的編輯自主,根據港台約章,處長是港台的總編輯,對任何編輯決定負有最終責任,強調這種處理方式在任何傳媒都存在。
李百全還指,雖然港台已經有《香港電台約章》及節目製作人員守則,但希望有更詳細及更貼近現時情況的編輯政策,以便更容易遵循,亦希望港台日後與內地電台及電視台有更多交流,或者合作製作節目,並加強編審培訓。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絔g表示,自李百全上任後,港台稍為收斂,但直到目前為止仍然有不少港台的前線人員不清楚自己的權責,認為管方若不斷被抹黑及無理指責,將會造成誤導,管理層有沒有方法處理、糾正和作出澄清,以及對有關員工作出懲處。
李百全回應時指,絕大部分同事都配合管理層的政策,在過去3個月以來,港台製作了數以千計的節目,而真正被抽起的節目只有3個,而有關節目其製作時間,是在編輯委員會成立前完成,至於被抽起的原因主要為不持平,亦有機會涉嫌違反通訊局的守則,於是惟有將節目抽起。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表示,被抽起的節目在編輯委員會成立前已經製作,但在委員會成立前,港台已有《港台約章》及製作人員守則規管,意味被抽起的3個節目亦是違規,認為需向涉事的製作人員追討製作費。李百全指出,港台會依循內部或公務員守則處理港台員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