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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警總請願 促懲違國安法區員

2021-05-26
●北區監察議會聯盟促請警方調查6名北區區議員去年借出議員辦事處作初選票站之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北區監察議會聯盟促請警方調查6名北區區議員去年借出議員辦事處作初選票站之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子京)北區監察議會聯盟昨日前往警察總部請願及遞信,促請警方調查6名北區區議員去年參與或借出辦事處作非法「初選」票站,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團體發言人表示,民主黨區議員郭�o豐、陳旭明、林子�k、黃凱盈,新民主同盟區議員陳惠達、劉其烽於去年疫情嚴重之時,積極參與非法「初選」票站的指揮、管理、拉票及宣傳工作,其中郭�o豐、林子�k、黃凱盈更借出其辦事處作非法「初選」票站用途,不顧當區市民的健康安危,更明顯協助教唆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發言人質疑有關人等不僅違反香港國安法,所作所為符合公職人員宣誓的「負面清單」內的準則,日後亦不會真誠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即時依法DQ有關人等及追回一年半的區議員待遇,並要求警方盡快依法調查,並在有需要時轉交廉政公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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