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攝:約 翰
現今科技發達,連手機也可拍攝及錄影,不少人還會自己用電腦軟件,將自己的作品編輯合成,再發表到網上。無可置疑,科技進步擴闊了人類的創意空間,互動交流頻繁,卻同時引發許多利益衝突。
版權概念源自18世紀,時至今日,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人類開始討論如何把它有效應用於數碼年代。數碼版權法律是嶄新的概念,目前還未出現國際通用的相關法則。香港大學法律及技術中心上周舉辦「數碼世代版權法講座」,邀請兩位國際知名專家,探討版權法如何回應日新月異的數碼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