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玲
萬家喜慶的送鼠迎牛前夕的大年廿八,香港芭蕾舞團突然開除其台柱首席舞蹈員梁菲,而且即時生效,令一片過節喧鬧聲中添上疑惑,不光是當事人,而是整個香港演藝界,感嘆世態炎涼之餘,不禁要問:一位在本地從事藝術十幾年的藝術工作者的事業是否只繫於一紙任免書?藝術工作者之間可有自我保障機制保護藝術集體,以保證「一個都不能少」?
和管弦樂團一樣,芭蕾舞作為集體藝術形式,講求長期磨合團隊精神的專業藝術品種。羅馬不是一天建起來,芭蕾舞團更是如此。一個成功的專業藝團的管理層與演員應該是伙伴、而非僱傭關係。一旦表演藝術降格為一份為工資而打的工,演出只會有空洞的技術,卻沒有靈魂和感染力。這是很悲哀的,也浪費公帑。
因此藝團應該以演員為主軸,董事會、行政等都是為藝團的藝術生產這個終極目標服務、推廣。原因很簡單:在台上演出的是團員。觀眾買票進場要看的,不是衣冠楚楚的董事成員或行政人員,而是《天鵝湖》、《胡桃夾子》等經典名作的演出。近年還加多一樣要看的,是梁菲。
首席舞蹈員被董事會一紙辭退,連在任的藝術總監都毫不知情,這是很大的笑話,也對藝術很大的羞辱,是典型的行政干預藝術,即國內所謂外行領導內行,未想到這種事情在仍是一國兩制的香港發生,值得思考。
其實除了芭團管理層對事件難辭其咎外,各團員亦應負上一定責任。正所謂唇亡齒寒,既然是合作多年的團隊,首席演員不公平地被辭退,同袍戰友實應群起向管理層強烈表態,公開聲援受害者,以示團結和維護集體,也可以作為備案,讓自己不會成為明日的梁菲。
這次解僱事件引起廣大傳媒報道和評論。可是至今為止沒有芭團成員願意站出來對袍澤表示支持,這是值得遺憾的,但也不太出奇。老實說,如果團員之間上下齊心,董事會也不會明目張膽向梁菲開刀。其實這個團的成員來自五湖四海,有澳洲、日本、韓國、菲律賓等國,數目達一半是非本地的,要求他們跟老板對著幹也許不設實際,尤其是此時正值合約續簽前夕,大家更是識趣地噤若寒蟬。團員對自身利益的顧慮正是他們的死穴,也是管理層享受的一大優勢。情況就像非洲草原一大群角馬被一兩隻獅子、老虎追噬一樣,角馬各自逃命,猛獸永遠獵殺成功。
因此梁菲事件正好曝露了本地所謂職業藝團的一大缺口,即藝術工作者長期以來在沒有監察、制衡的權力下從事藝術生產,有事發生時亦沒有機制為受害者申辯,最後只能訴諸傳媒,可惜通常已經米已成飯,太晚了。沒有內部制衡,管理層永遠是勝利的一方。
難怪香港管弦樂團荷蘭籍指揮大師迪華特2004年來港上任,當得悉樂團沒有樂師工會制度時,據聞他的即時反應是:「這是一個指揮家的樂園啊!」當他在七十年代出任美國舊金山交響樂團音樂總監,上場不久便想把部分樂師換掉,代之以他屬意的年輕成員。然而樂師工會介入,結果離團樂師被安排過檔歌劇院,工資不變,最後成功拆彈,皆大歡喜。
可是香港樂團和芭團一樣,成員都是「角馬」。2006年迪華特大斧一揮,去掉部分資深樂師,其中一位憤憤不平地說:「其實這種炒人手法幾十年都是如此,是個惡性循環。來個新總監,以其絕對權力,例必去掉一、二十人。過程中樂團內各種勢力亦趁機排除異己。作為大老板的董事會竟讓其發生,這十分不對,我們樂團亦永遠長不大。」至於留下來的也不好受,一位管樂手認為「事件把樂團分化了,也把每位樂師由藝術家貶為僱員,為老板迪華特打工。」
樂團的事例說明香港現時的旗艦藝團都存在著嚴重的藝術管理問題,藝術工作者未受到制度上全面的保障和尊重,藝術生產和規律有一定的人為干擾。梁菲事件較樂團的處理手法更糟糕,是由非藝術總監辭退藝團的首席藝員。而且決策過程並不透明,長官意志味道甚濃。
既然藝團涉及一筆為數不小的公帑,旗下成員都可說是社會資產,非自願性的去留應向公眾有個交待。政府任命代表入董事會,不妨考慮讓有公信力的團員入局,既增加團員的歸屬感,為藝團獻策,亦提升與管理層的溝通,真正做到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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