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評論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嚴肅執法譴責議會暴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2-27]     我要評論

梁安琪 資深評論員

 財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動議二讀政府財政預算案,數名惡客竟然在議事堂中肆意擲物及高聲叫囂。此事發生後,市民都極之憤慨,有傳媒形容今日的立法會已慘變「無法」,目睹立法機關的尊嚴被踐踏到這個地步,又豈能繼續袖手旁觀?

 在文明社會,我們不能,亦不會容忍暴力。諷刺的是,特區立法會作為本地負責制定法律的地方,竟然成為語言甚至肢體暴力的溫床,過去數年來在電視直播和轉播的鏡頭之下,一幕又一幕展示暴力的畫面層出不窮。嚴重程度變本加厲。有份搗亂的惡客向傳媒宣稱,謂「這個政府不尊重市民所以不值得被尊重」云云,類似的狡辯是完全不合理的。舉例,較早前儘管《施政報告》對增加生果金建議仍有保留,但因社會訴求大,於是迅速順應民意,今年開始生果金一律提升至一千元,難道這還叫做「不尊重市民」?世上沒有事情可盡如人意,無論如何,用暴力掃場就可解決問題嗎?

 事實證明,一般輿論批評絕不能令惡客收斂,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要通過懲罰而對違規犯事者作阻嚇。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七項,行為不檢的議員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便可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議員資格。對是次掃場暴行,有三十名立法會議員發表聯署譴責,未達法定門檻的三分之二人數,是因為民主黨和公民黨拒絕聯署。

反對派雙重標準 令人失望

 上述兩個反對派政黨,擁有多位具大律師或律師身份的議員及成員,以前賣點一向是「法治人權」,口口聲聲說捍衛法治精神更甚生命。殊不知反對派口中的法治精神似有雙重標準之嫌,喜歡的時候便「捍衛」,不喜歡或別有用心則閃縮逃避。反對派從事法律職業的立會議員對掃場暴力拒絕聯署譴責,盡顯對法治精神雙重標準的虛偽。

 近年有不少事例皆顯示出反對派經常當立法會是個別事件的法庭,動不動便作傳召盤問,亦喜大聲夾惡要求高官下台,但自己搞事犯錯卻總有諸多藉口掩飾,甚至與民意背道而行地護短,這樣除了令立法會尊嚴受損,公信力更大打折扣。搞成這個局面,只是有人不肯盡忠職守地執行法律,對有法不依者作出懲罰,變成空有法律之名而無法律之實。立法會不可再對刻意破壞公眾秩序者過分縱容。既然根據《基本法》作有效譴責的三分之二法定議會人數暫難達到,則會議規程亦應作適當修訂了吧!

相關新聞
中美新時代:合作增加矛盾依然 (2009-02-27)
「保就業」要長短兼顧 (2009-02-27)
政府應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 (2009-02-27)
保就業要援助中產白領 (2009-02-27)
嚴肅執法譴責議會暴力 (2009-02-27)
中國維護南海主權應先禮後兵 (2009-02-26)
「撐企業 保就業」需增門路 (2009-02-26)
擦亮「購物天堂」金漆招牌 (2009-02-26)
應對危機 開闢未來 (2009-02-26)
人肉炸彈吳淑珍 (2009-02-26)
務實理性的財政預算案 (2009-02-26)
是時候協助中產人士了 (2009-02-25)
政府應扶持創意產業 (2009-02-25)
強盜後代竟然談起人權 (2009-02-25)
金融海嘯下宜大增煙稅 (2009-02-25)
同舟共濟體現大國風範 (2009-02-25)
創造就業是預算案的靈魂 (2009-02-25)
應對危機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 (2009-02-24)
保險業須與金融市場規管接軌 (2009-02-24)
如何看待活化歷史建築 (2009-02-24)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評論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