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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舉行的首場《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方案》公眾諮詢會,不少市民到場發表意見。 本報記者彭子文 攝
【本報訊】(記者 陳辰 郭曉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在囚人士投票方案開展公眾諮詢。在首個諮詢會上,多名發言市民均指在囚人士不應擁有選舉權,有市民說︰「與其用公帑畀佢地(參與)選舉,不如(將用於選舉上的資源)畀佢地日後重過新生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強調,高等法院已裁定所有在囚人士應有選舉權,倘接納這些意見,並不符合法庭的判決。
會上,有多名市民指在囚人士不應擁有選舉權與投票權,亦有市民支持在囚人士有投票權,並認為應以刑罰的輕重作為能否投票的指標,亦有人批評當局的方案考慮讓在囚人士在刑期最後5年恢復投票權的期限是過長。
譚志源強調,由於高院已裁定在囚人士應有投票權,故是次諮詢的焦點並非是否給予他們投票權,而是就當局提出的投票方案諮詢市民的意見,針對刑期的問題,他認為立法會與區議會選舉是每4年舉行1次,故當局以在囚人士刑期最後5年作為界線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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