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09: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在高等法院的內庭聆訊中,指龔如心06年遺囑的2名見證人吳崇武及王永祥,沒有在涉案06年遺囑上簽名,並申請修改同月30日預審的狀書。
■13/02/09:華懋慈善基金承認陷入財困,願意將「06年遺囑」和「02年遺囑」一併解讀。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英國御用大律師Geoffrey Vos又指,其中一位證明2006年遺囑是「風水遺囑」的證人,不願意披露其身份,仍未知他會否出庭作供。
■15/12/08:鑑於06年遺囑2名見證人均聲稱不肯定有簽名,故陳振聰要求華懋提供更多有關文件。法官林文瀚頒判詞,裁定陳振聰所索文件範圍太闊,部分侵犯了律師與客戶之間的保密權,故僅要求華懋呈交誓章,交代是否有其他記載簽署及見證立遺囑事宜的草稿、會面紀錄等。陳振聰代表律師麥至理透露,06年遺囑已由他親自帶到英國交予專家驗簽名筆跡。
■04/11/08:陳振聰公認與龔有長達14年的婚外情。
■10/11/08: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師,首次爆出龔如心生前聘陳振聰任風水師,是為了測算丈夫生死及醫治危疾。當她患有癌症,陳振聰藉此向她撒謊,聲稱06年遺囑可以令她長命,誘使她訂立遺囑,龔如心根本沒有意圖將遺產全數給予陳振聰。
■05/09/08:兩名06年遺囑見證人吳崇武及王永祥,委託律師向法庭表明2人不願作證。另外,陳振聰一方的大律師陳景生亦要求法庭批准,從新加坡向一名人士取證供。
■31/10/07:陳振聰正式入稟高院,要求法院委任遺產管理人。
■24/04/07:華懋慈善基金入稟法庭,要求法庭頒令龔如心於02年訂立的遺囑有效,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無效。
■20/04/07:陳振聰刊登廣告並透過律師開記招,高調稱龔如心於06年訂下遺囑,將所有遺產交給他,由華懋售樓部經理吳崇武及律師王永祥簽名見證。陳的律師麥至理更向傳媒發放龔如心生前和陳振聰的合照。
■19/04/07:龔如心出殯翌日,自稱龔如心唯一遺產受益人陳振聰身份曝光;基金向遺產承辦處登記知會備忘,阻止任何人未通知下申領遺產。 本報資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