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爭取國家對香港教育進入深圳(內地)作出特殊安排。
2.建立和完善港深教育行政定期交流機制。
3.強化港深基礎教育教學人員之間的合作。
4.分階段逐步解決跨境學童的就學問題。
5.在深圳設立港人子弟學校或開辦港人子弟班。
6.促成香港基礎教育以市場原則向深圳(內地)部分開放。
7.從輸出和輸入兩個方面深化港深高等教育合作。
8.協助香港高校開辦深圳分校或設立深圳校區。
9.以深圳為基地延伸香港的專業和國際考試業務。
10.港深攜手共同整合職業教育(培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