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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名越南人涉嫌偷渡來港計劃行劫,但遭警員截停,在他們的旅行袋內搜出玩具槍、滅火彈。他們被控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可逮捕罪行、無牌管有槍械等共6項罪名,昨被解上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本月14日到荃灣法院再提堂,其間兩人還柙懲教署看管。
無牌藏滅火彈涉計劃行劫
首被告Nguyen van daug(41歲)和次被告Pham Van Dao(43歲),分別報稱工人和漁夫。兩人同被指控非法入境,以及於本月2日在港鐵葵芳站D出口外管有一支玩具手槍意圖行劫和無牌管有一支滅火彈槍連兩個滅火彈。另次被告疑藏有海洛英和注射毒品的針筒,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和管有注射危險藥物器具兩罪。
控方透露部分案情稱,兩同行的被告遭截停搜查,在首被告的旅行袋內檢獲一支玩具槍、兩個滅火器和一把刀,在次被告身上搜出毒品和針筒,帶返警署後確認兩人非法入境,首被告並在警誡下坦承計劃使用玩具槍打劫。控方指由於要檢驗玩具槍的火力以及是否有兩人的指模,毒品亦需化驗,因此申請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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