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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車禍貨車司機羅少權獲保釋外出。
【本報訊】落馬洲今年造成6人死亡的車禍,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加控涉案貨車司機6項誤殺罪,是26年來再有司機涉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而面臨誤殺罪的檢控,案件押後至5月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再轉往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其間准以5萬元保釋和人事擔保候訊。
被告續准5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羅少權(41歲),昨身穿黑色西裝褸、牛仔褲及戴鴨舌帽到庭,他原被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案件經過4次提訊後,控方終完成有關報告和索取完法律意見,昨在庭上正式加控被告6項誤殺罪,另加控6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交替控罪,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將轉往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審訊。
6項誤殺控罪的內容指,報稱貨車司機的被告於今年1月23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洲頭段非法殺死余日興、曾鳴、張榆霖、馮志偉、周勝有和湯偉明,另6項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上述日期和地點,危險駕駛中型貨車引致以上6人死亡。
控方曾以被告現面對誤殺罪,案件情況有變為由,要求將被告的保釋金和人事擔保各增至10萬元,但辯方律師表明被告無法取出10萬元作保釋金,希望被告能繼續以5萬元作保釋條件,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認為若被告無法負擔保釋金,有關的安排就變得無意義,決定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再有死者家屬法院外請願
6名死者的10多名親屬均親身到法庭聽取案件進度,當獲悉被加控誤殺罪的被告獲准保釋後,在庭外大呼「殺人兇手都可以行返出薄v,並在庭外展示多張自製橫額,其中一張更是彩色並刊有死者和被告相片,待被告獨自步出法院時,幾名女親屬即跟在他身後,並大喊「阿仔,你認住呢個殺人兇手」、「我一世都唔原諒你」、「6個人會返鄹祐A」,但曾經跪地求原諒的被告,今次再無向死者親屬作出任何回應。
83年邱德根子撞死警員誤殺監4年
翻查記錄,本港在1983年,富商邱德根的兒子、遠東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邱達成醉駕撞死警員,被裁定誤殺罪成,判監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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