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就四月初消委會公佈的超市研究,筆者曾在本欄寫了一篇文章,隨後筆者透過一項民主黨進行的民意調查,了解市民在超市購物的意見,特別是就消委會的調查結果公佈後市民有什麼回應。
是次全港隨機抽樣的民意調查成功訪問了522人,訪問日期是四月十七日至廿一日,共有五條問題。第一條問當超市每星期做大減價的宣傳時,被訪者會否被吸引去購物,有近64%表示會及有時會,只有36%表示不會,這反映超市的大減價宣傳攻勢相當有效。但第二條問及被訪者是否覺得超市減價日的貨品比平日便宜,有62%答不便宜,只有18%表示便宜,這表示經過傳媒廣泛宣傳的消委會研究結果深入民心,市民接收到消委會的訊息指出超市的所謂優惠價其實是誤導市民。
第三條問題是在這次事件上有無覺得被超市欺騙。接近七成的被訪者表示有覺得被超市欺騙,難怪當筆者在向超市請願期間,沿途有不少市民鼓掌支持,甚至主動與筆者訴說曾被超市欺騙的經歷,接著再問被訪者是否認為超市的減價宣傳有無誤導消費者,有75%認為有誤導,只有約10%表示無。
加速立法防止超市誤導
最後,第五條問題是問被訪者認為有什麼方法可以防止超市誤導消費者,差不多一半即49%認為消委會應監察超市貨品價格,認為要政府立法監管的有32%,只有約12%人士認為要靠超市自律。這答案明顯反映出市民大眾不認同靠超市自律便能解決超市誤導市民的行為。
當然,政府的一貫做事方式是先由業界自行監管,但失敗後再研究立法的可行性,公平競爭法例及最低工資也是這樣拖拖拉拉多年才正式拍板,定為必行的政策。筆者從來對商界自律抱懷疑的態度,例如食物安全的監管,每次都是自律不成功後再進行立法程序,一拖又數年,與其他先進國家及城市比較,在保障消費者的措施方面,香港實在落後得很!
況且今天的兩大超市集團,基本上在市場上的佔有率穩步上升,漸成壟斷局面。筆者收到不少供應商的投訴,他們表示供應貨品給兩大超市要接受很多苛刻的條件,包括付款期要延長,超市徵收高昂的上架及落架費用,當超市做減價宣傳時,供應商要出錢參與,最令筆者氣憤的是供應商不能以較低價供應其他零售商,甚至透過手段強制零售商在同一貨品上不能訂價便宜過超市。這些是缺乏競爭的結果。尤其當超市進行一些違反競爭的行為時政府也無可奈何。只要一天我們仍未有競爭法例,仍未有營商手法條例,超市及其他零售商採取的定價、優惠價、促銷等手法,便缺乏有效的監管。筆者呼籲政府要為作為消費者的廣大市民加速立法,防止超市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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