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堅
人生充滿矛盾與弔詭,個人的決定永遠是最真的感覺,雖然是這麼真實,可是感覺是無法控制的。在人際關係中,愛的感覺應該是最抽象的,但愛又是人與人之間最真實的連繫。對方帶着愛便會自自然然吸引你,引發相互的好感,而且有愛的人神采特別飛揚,以往不能夠做到的事,現今都會全力以赴。感受過愛的人覺得這是最實在不過的一回事,是完全可以感受得到,觸摸得到的。
對於一個自小沒有真正感受過被愛的人,便會沒有安全感,他會時常感到疑惑,不敢相信;愛甚至會令他擔心害怕,因愛的靠近使他失去以往擁有的安全感,甚至因着以往的信念,令他擔心愛的背後帶着手段,是一種令他就範的方法。
快樂的經驗分成兩種不同的層次,第一種是與身體感官有直接連繫的歡愉的經驗,稱之為歡樂,例如食慾的滿足,性愛、視聽的享受等,它們都是短暫的,當消失後便不會再帶來滿足。另一種快樂稱之為滿足,主要是指個人在全情投入某些自設的活動和達到目標時所產生的滿足感,這些活動可能是個人的興趣、嗜好、學習、工作或能發揮個人潛能的活動。
筆者曾經接觸過一對夫婦,他們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在新婚的時候碰到性生活的困難,兩人都因為面子而沒有尋求解決,只是左閃右避。太太更索性說病了,不用為着要的感覺來張羅。那對小夫婦假如是互相信任,多點安全感,他們很容易便會投入這段關係,建立更深的親密感,也比較易從婚姻中取得滿足感。
在自然界中,我們經常看見快樂與滿足的例子,例如小狗在草地上打滾;小貓追逐着小昆蟲,那種是快樂,是滿足的自然流露。而小嬰孩躺在母親的懷中,那也是快樂,也是滿足。
從這些例子中我們看到,要感到快樂與滿足並不困難,只要我們能夠自然而專注地投入當下的生活與活動,我們就會被快樂與滿足所感染。而快樂與滿足的婚姻在乎投入多少,但計算夫妻的投入百分比是世上最難的數學題,只要專注與投入,那關係便是最快樂及最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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