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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委會會議是否啟動罷免甘乃威的調查表決前,甘乃威預備「貓紙」宣讀後即離場避席。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明言)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涉嫌因求愛不遂而解僱女助理的「桃色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成為城中熱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早前通過循《議事規則》第49B(1A)有關動議,啟動「取消議員資格」機制,成立專責小組委員會,處理有關事件。委員會正式截止報名,共有7名議員參加,包括民建聯的葉國謙、自由黨的劉健儀、公民黨的吳靄儀及梁家傑、無黨派的林大輝、經濟動力的梁劉柔芬、專業會議的梁美芬。小組委員於今日會選出主席,討論譴責動議的內容及字眼。
甘乃威的桃色風波涉嫌「以權謀私」,情節嚴重,引發公眾關注。身兼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劉健儀指出,取消議員資格的動議是很嚴肅的行為,故需要謹慎處理,而根據議事規則規定,提出譴責動議的議員須取得3名議員的支持方能提出,但是次由小組委員會處理有關問題,《議事規則》未有明確列明他們能否提出有關動議,而立法會秘書處亦不能肯定,故需要交由內務委員會討論。
雖然她在早前內會中被推舉為提出譴責動議者,劉健儀認為,由於公民黨堅持要循《議事規則》第49B(1A)途徑作出處理,可謂啟動罷免程序的「始作俑者」,故公民黨的議員是撰寫譴責字眼的最佳人選。
劉健儀:不一定要啟動罷免程序
劉健儀又認為,公眾期望立法會調查事件,但沒有要求議員採用哪些手法。她認為,除了49B(1A),即啟動「罷免」程序外,亦可以在《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處理,甚至可以在內務委員會下成立一個專責委員會等進行調查。
被問及調查未展開,反對派多名議員已經大潑冷水,更指若女事主不出席調查,將令調查「夭折」,劉健儀則表示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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