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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德健服務警隊13年,2002年曾接受警聲訪問。警聲圖片
【本報訊】廉署派臥底假扮富商及助手,接觸一名擬開設海鮮酒家的署任警長,以合資經營酒家作餌,揭發署任警長涉及向他人提供毒品,於灣仔一間私人會所內將署任警長拘捕時,其嘴部仍沾有「K仔」粉末。涉案署任警長聯同一對男女昨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11月11日宣判。
3名被告依次為署任警長葉德健(34歲)、無業男子黃健寧(39歲)及無業女子陳嘉儀(26歲),3人被控一項依靠妓女賣淫維生罪名;葉和黃另被控2項販毒罪,及各被控一項吸毒罪,所有罪行均在06年12月12日發生。法官昨裁定葉和黃2項販毒罪和一項吸毒罪名成立,依靠妓女賣淫維生的罪名則獲判脫罪,而女被告陳嘉儀則被裁定依靠妓女賣淫維生罪名成立。
法官「預告」判囚不少於9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葉德健服務警隊13年,被捕後需接受精神科治療,去年與妻子離婚,將失去工作和長俸,望法官輕判。法官認為廉署3名臥底人員口供誠實可靠,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罪加一等,行為影響警隊聲譽,單就販運毒品判囚無可避免,刑期應不少於9個月。
案情指,廉署接獲線報指葉涉嫌經營不法埸所,遂派出3名臥底人員,分別化名「Mark」、「Sunny」及「拔哥」進行調查。「拔哥」扮演商人,而「Mark」和「Sunny」分別假扮「拔哥」的助手和拍檔。「Mark」於06年11月開始接觸葉,聲稱「拔哥」可入股葉準備投資的海鮮酒家,但要以毒品和妓女巴結「拔哥」和他的生意拍檔。葉遂直認有門路,繼而多次相約3名臥底見面傾談投資事宜,和安排「拔哥」於06年12月12日到位於灣仔一間私人會所內吸毒和嫖妓,廉署人員於當日採取拘捕行動時,葉與安排毒品的黃及帶妓女到場的女被告陳嘉儀一併被捕,葉和黃被控於當日販運0.27克可卡因及數量不明的氯胺酮,及吸食氯胺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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