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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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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區公投運動」實質:「兩違反、兩挑戰、兩損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1-2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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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敬德 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

 「五區公投運動」的實質是「兩違反、兩挑戰、兩損害」:「兩違反」就是違反「一國」的原則,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兩挑戰」就是挑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挑戰國家憲政體制;「兩損害」就是損害香港與內地關係,損害港人福祉。「公投」的爭論不是要不要民主的問題,而是要不要守法守憲的問題。香港政制發展的每一個重大時刻,中央都為香港釋疑解惑,立牌指路。既然「五區公投運動」違法違憲,又危害港人利益,中央當然要表達嚴正立場,港人也須抵制和反對。我們必須把「公投」的對抗實質及嚴重危害性講深講透,根除滋生「公投毒瘤」的社會條件,確保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實施,確保香港的長治久安。

 公社兩黨宣佈將推行以「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主題的「五區公投運動」,引起中央嚴重關注。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都發表談話,明確指出「五區公投運動」違法違憲,重申和捍衛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重要原則,不僅是對搞「公投」政黨的當頭棒喝,而且是為正視聽,避免香港市民受所謂「公投」言論所誤導。

一、「公投」「兩違反」:違反「一國」原則,違反基本法規定

 「公投」違反「一國」的原則。

 所謂「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有憲制基礎的政府行為,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沒有主權的地方是不可以搞「公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公投」的規定,基本法也沒有規定「公投」制度,「公投」沒有憲制上的法律依據。在「一國」之內的香港,任何人或任何組織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都是與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不相符的,都是違反「一國」的原則。

 事實上,中國是單一制國家,地方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決定權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特區的政制發展問題作出決定,這是中央憲制權力,已由憲法和基本法作出規定。同時,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包括香港特區政府在內的各級地方政府的權力,是由中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依法授予的,來源於中央。中央授予多少權,香港特區就有多少權。香港特區從來沒有本身固有的權力,因而也沒有「剩餘權力」。因此,在「公投」問題上堅持「一國」的原則,就是要堅持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既無權自己決定政制發展,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更無權搞什麼「公投」。在這個涉及「一國」原則的問題上,沒有任何含糊和妥協的餘地。「五區公投運動」被指為是違反「一國」原則的「港獨」行徑,其基本法理依據正在於此。

 「公投」違反基本法的規定。

 香港的政制發展必須按照由基本法的規定進行。基本法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及如需修改必經的法律程序。按照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規定及其解釋,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需要經過5個步驟:一是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是否需要修改作出決定;三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法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四是經行政長官同意;五是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者備案。在這五個法定程序中,並無所謂「公投運動」。公社兩黨另搞一套,企圖以「五區公投運動」改變或影響已有的法定程序,顯然違反了基本法的規定。

 對於香港特區來說,高度自治就是從事基本法所允許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那就有充分的、法律保障的高度自治,企圖離開基本法自行其是,那是「無法無天」,是對高度自治的破壞。

二、「公投」「兩挑戰」:挑戰人大常委會決定,挑戰國家憲政體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的決定,不僅規定了普選時間表,即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之後可以普選立法會,而且還規定了在行政長官普選、立法會普選前的適當時候,行政長官須就行政長官、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問題包括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

 「五區公投運動」以「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主題,其不僅否定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普選時間表,要求「盡快」普選,而且離開人大常委會規定的機制要求廢除功能組別,顯然是對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直接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五區公投運動」挑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實質上是挑戰國家的憲政體制,挑戰中央政府和國家的憲制權力,是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這當然是不能容許的。

三、「公投」「兩損害」:損害香港與內地關係,損害港人福祉

 實行「一國兩制」,是香港回歸後新增加的最大優勢,港人更廣泛地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國家對香港的大力支持,都是這一優勢的具體體現。回歸以來,香港櫛風沐雨,亞洲金融風暴、禽流感、沙士疫情、全球金融海嘯,以及各種困難一次次衝擊和考驗香港。中央傾舉國之力支持香港,包括落實CEPA、開放「個人遊」、批准香港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推動泛珠三角地區經濟合作等。在香港政經發展的每一個關鍵時刻,中央都給予香港及時的支持,為香港注入新的活力。

 尊重和維護國家主權,是保持和發展「一國兩制」優勢的前提。「五區公投運動」衝擊「一國」原則,挑戰國家權力,會損害內地與香港的良好關係。這對香港的發展顯然是不利的。

 從香港社會內部來看,「五區公投運動」誤導市民,挑動對立,撕裂族群,分化社會,將香港拖入無休無止的爭拗陷阱,導致內耗不斷,衝擊香港社會政治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最後受害的,是全體香港市民。

 中央及時發出嚴正警告,既是不能容忍「五區公投運動」挑戰中央,衝擊「一國兩制」底線,也是為了阻止「公投」這種極端政治化的運動衝擊香港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維護港人的福祉。

 飲水思源,港人既應謹記:「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亦應理解:中央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香港好。香港社會有責任維護「一國兩制」,堅決反對「五區公投運動」,確保香港的政制發展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規定穩步推進,以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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