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堅
香港每兩對新人結婚,就有一對離婚收場,情況使人擔憂。離婚對不同的人造成不同的影響,視乎雙方感情的深度、婚姻的持續期及離婚前的和諧關係、壓力程度和性格特質等而定。
明仔今年八歲,父母因為性格不合在前年離婚,父親正計劃下年再婚,而母親也有位要好的男朋友。明仔認為根本沒有人在乎自己,自己只是他們的包袱,失去安全感,感情上又覺得不安、傷感及混亂。見到學校家長運動會,同學與家長一起參與,會因自己父母不在一起而感到羞恥,甚至想會否原本是很美滿的家庭,懷疑自己是否做錯事,才導致父母離婚。
其實子女是父母離婚最大的受害者,研究顯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孩子,於父母離婚後五至十年後,會出現輕度至重度憂慮、憤怒及自我形象低落等情緒問題。當然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還要視乎孩子的年齡,得撫養權一方對孩子的愛護以及其他親人的支持等等因素而定。
部分研究也證實了離婚對青少年的影響,例如報告發現,父母離異的女孩子比較容易年紀輕輕就發生性行為、懷孕或輟學。男孩子就容易出現輟學與攻擊性行為。另外,父母離異的青少年比完整家庭的青少年,更容易產生鬱悶的情緒,而且自尊心比較低落。
父母離異對家庭構成極大的壓力,干擾了原本家庭的正常運作,使家庭失去平衡,陷入危機狀態。為了回復平衡,家庭不得不在結構上作出調整,重新調配各成員所扮演的角色。這種因突變事件而來的壓力又可稱為非常規的壓力。不過,這也不代表離婚就一定毀了子女的生活,只要家長們正面處理問題,當感到壓得喘不過氣時,必須尋找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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