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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立人 資深傳媒人
最近在時評上看到最多的字眼是「有理有節」,在下才疏學淺,對這一詞不甚理解,即使在字典上也找不到有所記載,按其字面意思,相信可解作「有其道理,有所節制」吧。
不過,「有理有節」並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因為,它只能用於君子之交,而不能用在流氓無賴身上。比如說,我們在街上有時無意碰撞,如果對方說聲對不起,被撞的笑答沒關係,這就是有理有節。如果分明是色狼有意揩油,那對方即使說對不起,難道被非禮的一方也要笑答沒關係嗎?更荒謬的情況是在發生被非禮的現場,雖然人贓並獲,證據確鑿,但有關人士卻裝得若無其事,但在過了三四個月後碰見對方時,突然怒不可遏的扯�茼滽T大罵,誓要討回公道,這種人即使不被人視作腦袋有問題,也會有理變成無理。
最近,警方以襲警和擾亂公眾秩序為名拘捕了陳巧文和兩名八十後的青年,便是犯了這種錯誤。因為,陳巧文和其他兩名青年在公開場合鬧事,衝撞警方鐵馬,是眾目可證的事實,也是俗稱的現行犯,警方應該即時拘捕他們,就算當時的環境不許可,也應該在最短時間內採取行動,以上案例既無需複雜的搜證,也無需經過周密的安排,但警方卻在事件發生後三四個月方有所行動,難怪會被人誣陷為秋後算賬的政治行為?
同樣,五丑製造「變相公投」,並公開聲明「公投起義」,「解放香港」,明顯是違法違憲的「港獨」所為,為什麼政府一邊譴責他們,一邊卻又濫用公帑的為他們籌劃補選呢?難道這也算是有理有節?
我們要記住,有理有節是君子之間的行為,對待無賴小人,「港獨」分子,就應該據理力爭,非但無須有所節制,而且要拳拳到肉,絕不留情,給反中亂港的無賴小人一個現眼報,不但無失君子之風,還會博得善良老百姓的同聲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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