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時期:自由遷徙期(1949-1958)
1958年,中國頒布《戶口登記條例》(簡稱《條例》),結束了1949年新中國解放後,長達近10年的居民「自由遷徙期」。
第二時期:戶籍嚴控期(1958-1978)
自《條例》頒布後,全國亦進入了長達20年的「戶籍嚴控期」,居民若遷移居住地,都必須到公安機關申請、登記。每家每戶獲發「戶口簿」後,民警還有權不定期上門「查戶口」。此外,在計劃經濟年代,配給發放的口糧、副食品,甚至棉布、香煙等,都與戶口直接掛u。
第三時期:「半開放期」(1978-今)
1978年後,隨荍麰眸}放逐漸深化,大批農村人口進城打工,亦有不少城市人口南下創業。物資供給的日益充沛,也使有關部門對戶籍的管理不再像以往那樣嚴格,中國的戶籍制度亦進入了「半開放期」。
但儘管如此,適齡兒童就學、大學生畢業分配,仍然與戶籍緊密掛u,實行的政策基本上是「戶口在哪裡,就在哪裡上學,大學畢業亦分配在哪裡」。
雖然現行的戶籍制度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當前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公安部相關人士向本報表示,戶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礎和重點,現行的戶籍制度在維護治安、打擊犯罪方面作用不可忽視。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儘管上世紀90年代中央已開始嘗試戶籍制度改革,近年來各省亦對此有過不同程度的探索,但在全國範圍內,該制度改革還是明顯滯後於其他改革。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 趙一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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