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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堅
去年底日本不少媒體報道過一條因為吃「霸王餐」而被判2年8個月「實刑」的新聞,被判入獄的是位年過七十的耆老,他到名藝人大澤茜母親經營的餐館,點了五千餘日圓的酒菜,向店主自稱是職棒「西武」前名教頭伊藤勤的友人,而店主的父親大澤啟二是另一支球隊「日本火腿」的前教頭。這位吃客還別出心裁,吃到半途跑出去找了個公用電話,以伊藤前教頭的名義,給餐館打來電話,說自己會替友人買單。既然是「世家通好」的來電,店主便對食客另眼看待。不過弄巧成拙的是,這位食客「貪得無厭」,最後竟然還向店主稱忘了帶上錢包,要店主「貸款」的士車資,引發疑竇,露出破綻後,情急開溜時,由店主報警而遭逮。
稍後讀到《讀賣新聞》社會版另一條報道,稱宮城縣警察在石卷市一家餐館逮捕了一名就餐者,據說這位56歲的吃客,點了清酒和煮牛筋等22品目的菜餚,竟然細咀慢嚼了24個小時。心生狐疑的店員報警,才發現居然是個無業遊民,身無分文,卻消費了一頓一萬日圓以上的「霸王餐」。這條關聯新聞,吸引了筆者的眼球,因為這名吃客被逮後「自我解嘲」,居然還引經據典地聲稱:「我沒錢,可肚子餓了,背無奈肚飢!」
「背無奈肚飢!」是日語裡的一條成語,意思是迫不得已之下,出以下策,或者「鋌而走險」,也有為渡過眼前難關而犧牲其它重大利益等義,譬如為了果腹,不惜把家藏的珍寶典當賤賣等等。不揣淺陋,筆者也補充解釋這一成語:一是「背」、「腹」並舉,背腹雖相連,但「腹」一旦飢腸轆轆,近在咫尺的「背」卻愛莫能助;二是以「背」、「腹」對舉,「背」有德行、責任、道理、原則、長遠利益等意義,而「腹」則指生理需要、當下緊迫之事等等,為了滿「腹」,有時只能虧「背」,就好比國人常說:「道理能當飯吃嗎?」「倉廩實而知禮節」,是正面的說法,依據邏輯反過來說,「倉廩」不實就「不知禮節」,不具「倉廩」就可以「不顧禮節」了。管子的這句名言往往被反過來使用,警惕人在「衣食不具」和「窮途末路」時,無暇顧及理義。無產階級的代言人馬克思就曾經指出,倫敦東區(貧民窟)是英國道德水準最為低下的地區。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都市,有低收入者居住的所謂「內城」(inner city),殺人越貨,時有所聞,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大概也是同一原因。
這位吃「霸王餐」的無業遊民,居然說出這麼一句很多日本人都聽不懂的文言成語,想來曾經受過良好教育,大概沉淪之餘,不得已為了果腹而不惜坐牢。其實日本人沒有吃「霸王餐」的說法,這一類案件都被稱為「無錢飲食」。其中一部分是「獨行」的食客,飯飽酒醉後忘乎所以,把餐館當作自己家的廚房,餐畢一抹嘴,拍拍屁股走人,被「店小二」叫來警官。如前年京都大學「能源理工研究所」所長香山教授,獨自一人,在酒館喝到「迷茫」,未付帳單被逮,警察搜身後發現其兜裡有三萬餘元餐資,因其名校教授身份,引起轟動。而更多的「霸王餐」食客則是身無分文,不堪飢渴煎熬,鋌而走險時大多也是保持低調,見隙則溜,很多都有被逮的「覺悟」,因為牢裡至少還能混上一頓飯,不需要再為「稻粱謀」了。世界各地,尤其是在經濟不景氣時,這類案件,司空見慣,原來不足大驚小怪。如《中國日報》曾經報道,美國佛州一位老婦,餐後拒絕支付八美元不到的帳單,卻寧可坐牢。日本各類媒體報道「無錢飲食」的案例,多數是為了警策當局注意貧富「格差」所帶來的社會問題。
吃「霸王餐」似乎在日本並不多見,偶有報道,也一定會被媒體大肆渲染,因而連續追蹤報道。像2008年7月,《產經新聞》等報道外務省一位官僚,在東京「王子花園」目黑大酒店住了三百天,以每天5萬2500日圓的宿泊費計算,共欠酒店賃資1500餘萬日圓。這家酒店的片岡社長,是日本出名的女企業家,後來還和秘魯日裔前總統藤森結褵。她和這位官僚一度關係密切,官僚和一位「令孃」(名門貴小姐)結婚,就是片岡社長從中撮合的。這位官僚作為「上門女婿」和千金小姐結婚後,婚姻並不美滿,而且未久被岳丈家下了逐客令,在分配到官舍居住之前,入住友人片岡經營的大酒店,據說當時曾經達成後來讓人無法直斷的「君子協定」。世事滄桑,藤森前總統日後因為「貪污」、「踐踏人權」等指控,被司法當局「引渡」秘魯,成了階下囚犯,至今還被關在牢裡服刑。據說片岡夫人怨忿日本外務省不伸援手,一怒之下,索費官僚,將其白住之事曝光。
外務省在本世紀初,曾被自己的部長田中真紀子(日本最出名的「令孃」)罵作「伏魔殿」,此後接連爆出很多貪污、謊報和濫用納稅者血汗錢的醜聞,正在竭力恢復清譽,當然不堪再度發生醜聞。這位官僚主角只好在醜聞見報之後,向酒店方面送付了「謝罪文」,稱自己「誠惶誠恐」、「慚悚相並」和「無言以辯」,但鑒於自己的財經狀況,懇請酒店方面以一般客房租金計算,重新審定欠資。酒店後來是否打了折扣,這位官僚是否如期支付,筆者沒有追蹤新聞,不得而知,不過可以肯定,這位年富力壯官僚的仕途算是玩完了。仔細審視這一案例,其實也稱不上是典型的「霸王餐」案例,官僚主人公事前事後都看不出有什麼「霸氣」,倒是片岡夫人,據理力爭,霸氣十足,不愧為「巾幗」女強人。
「霸王餐」者,顧名思義,除了所吃量大「巨無霸」之外,吃客須有「霸氣」,要堂而皇之,不像上述幾件日本案例,多少讓人覺得「主人公」有點鬼鬼祟祟。而持有「霸氣」者,常常是某類執法者或者經管人,因為常有業者「巴結」,遂有「我吃我住是我對你賞光」的豪邁情懷。在很多場合,是執法者和業者之間一種權錢交易。如新華社2008年8月報道,芝加哥有一位女警,在市內六家星巴克連鎖咖啡店喝過「霸王」咖啡,最後有一家「不識相」跟她結帳,而她拒絕付賬,並且出示警徽和手銬相威脅。咖啡店主不信邪,一怒告到警局,女警解釋說,因為常有店家免她付賬,讓她習以為常,以為可以所向披靡。這位從警14年的資深警官,最後受到停職15個月的行政處分,還附加要定期去心理醫師處就診諮詢。
雖然有業者討好「巴結」,當然釀成醜聞的主要責任在於執法者將公權「私物化」。如果一切照章辦事,我想很少有業者願意被人、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官」所「白吃」、「白住」的。國內的新聞經常報道地方稅務、環保衛生、城管等執法部門的不法官員吃「霸王餐」的案例。如《長江日報》09年一月報道,有位董姓的下崗職工在武漢江夏區烏龍泉街開張一家小餐館,街道辦、區局街道土地管理所、區局街道城建管理所等處的官員常來消費,自2002年開張日起,從來只是記賬,掛賬三萬餘元,導致餐館倒閉。再如《市場報》06年十一月報道,福建安溪縣有家外資四星級酒店,開業以來,常有當地的稅務部門官員來用餐,一個季度賒賬竟高達兩萬元。有次地稅局長一人前來用餐,還算節約,點了大鮑翅等三個菜色,消費350元,卻有「不識相」的帳台要求買單。局長大人惱羞成怒,派員執法,結果大酒店被責令補繳營業稅連帶罰款187萬,還包括後來成為新聞「關鍵詞」的「小姐個人所得稅」。又如去年四月國內有電視台報道,近年「火紅」的藝人「小瀋陽」一行,在常州下榻的賓館餐廳消費,不肯支付一千餘元的餐資,最後店家只好叫來警察。鏡頭裡的「小瀋陽」十分「豪氣」,罵罵咧咧,跟他在舞台上的「柔氣」天差地別。
而差不多同時,台灣基隆有位貪吃者,到一家小酒店消費,未帶分文,被店家剝光衣服抵債,然後還被赤條條地趕出店門羞辱,這位老兄只好捂�茖p處,扭捏走在道上,讓旁邊的行人驚呼失色。同樣吃「霸王餐」,海外的吃客看起來大都沒有「底氣」、「霸氣」,一被逮住,就馬上「漏氣」、「洩氣」。有一則海外流行的笑話很能說明問題:一位吃客用完餐結帳時突然驚呼:「我的錢包不見了!」侍者則處變不驚,命令賴賬的吃客走到門首蹲下,然後飛起一腳,將其踹出店門。正得意自己一雙「健腳」時,只見鄰桌的另一位吃客走了過來,乖乖地在他腳邊蹲下,仰首氣餒地囁嚅一聲:「付賬。」 (作者趙堅,大阪常磐會學園大學教授,復旦大學日本研究中心特別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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