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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惟群
中國的八十年代,是一個沒一雙眼睛不關注文學、沒一個青年不做文學夢的全民文學時代。然而,三十年巨變,如今,文學已是門前冷落車馬稀,輝煌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什麼,是唱歌,也許我們可說,今天的中國,已進入了一個全民唱歌的時代。
回中國,去公園走走,驚訝地發現,到處有人在唱歌,不是隨便哼幾句,而是這裡那裡,幾十人圍一團,齊心協力認真百倍地唱,甚至還有指揮和領唱,樹上、牆上還掛有歌譜。大多是五、六十歲的人,唱的大多是革命歌曲。不解為何私人自發性唱歌,竟能體現如此的組織紀律性?打聽後才知,是集體鍛煉身體,唱歌練氣,是種極佳的養身健體術。再打聽,明白了,這個年齡段的人,青春期唱的都是革命歌曲,不管他們對那個時期究竟是愛是恨還是悔,那樣的旋律與節奏,已和時間一起滲入身體,成了他們生命的一部分。歌聲中,有�茈L們曾經有過的純潔、真摯、熱誠和理想,他們是在歌聲中,追憶撫摸已付流水的充滿激情和生氣的花樣年華。
這還只是在公園。
周末,打開衛星電視,不說所有台,起碼可說難數清的台,都在唱歌,都在進行各種名目的唱歌比賽。說蔚然成風,一點不過分。參賽的大多是年輕人,個個眉清目秀、漂亮可人,既投入認真,又透出那麼些灑脫自若,好像從小就在舞台長大一般。還有一點不得不買賬的是,這些年輕人什麼歌都會唱,好似天天沒幹其他事,一門心思潛心鑽研學習練習的就是唱歌這件事。
唱歌可上電視、讓大家認識,可一舉成名,可財源滾滾而來,唱歌對人的誘惑,實在是太大。因到處都有比賽,如今很多年輕人,這裡、那裡不停地到處報名,參加各種各樣的唱歌比賽。不僅他們自己,這股唱歌熱還蔓延到家長。一個個的家長,日日夜夜陪�茈L們這裡那裡報名、參賽。車費、機票費、住宿費,加上賽前請老師教授技法的教授費等等,開銷極大。據說,因「�荌g」唱歌的人實在太多,為之而傾家蕩產的,也就大有人在。這不得不說是一個極其獨特的現象。
也別說,比賽這種事,看看還真會上癮。開始看時,很挑剔:這個走音啦,那個唱得沒層次、沒變化、沒感覺啦,整體水平實在太低啦,可看多聽多了,有沒有水平也不計較了。常常自己也成了評委,電視機前這好那壞地評起來,對合了自己心意的歌手,也會喜歡出幾分衝動。因澳洲、中國的時差關係,一兩次夜半醒來,竟也記掛�茬o些比賽,會走到客廳,打開電視機,和�蚨峖蝝X分激動地觀看一陣。
應說是好事。
八十年代的全民文學,一方面因那時生活實在太單調,文學起到了一定的娛樂作用;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是:中國的文學,一直和政治聯繫很緊,那時剛剛結束文革,飽受滄桑、磨難的中國人,心中太多痛苦、怨恨、理解、認識、以及憧憬的積壓,可當時,社會環境還不明朗,眾人都還小心翼翼,於是,文學因天生所具的「曖昧」性,最合適地擔當起了發洩人們心中積壓的角色。
然而,今天不同了。毫無疑問,政治因素的減少、禁錮點的開放、娛樂成分的增加,是時代進步、社會發展的重要標誌之一。「歌舞昇平」,所以象徵了人們的生活與時代的美好,是因那樣的環境中,人們發洩的不再是仇恨、廝殺,而是輕鬆、快樂、友好、和諧。如今的歌聲,已不是「打倒」誰、在誰的「身上踩上一腳」、「砸個稀巴爛」之類,而是諸如「痛快地愛」、「痛快地恨」,「我們的生命就這麼些……」等等,好像一個民族醒了過來,開始認識到,這世上沒一樣東西重要過生命,重要過生命活�荇阞熒P覺。
我們有十萬分理由贊成全民唱歌時代對全民文學時代的取代。
然而,無論怎樣贊成,無論怎麼喜歡、衝動地觀看各種比賽,看多了,冷靜下來想想,感覺總也有些怪怪的,幾分糊塗幾分疑惑。唱歌這事能有這麼重要?重要得其他一切統統無法比擬?比如說,科學、醫學的重要,我們想得明白,這是關係到人類生存的萬年大計,億年大計;食與色的重要,我們也想得明白,這是關係到我們的生命、以及與生命的延續緊密相關的審美衝動;還有思想啦見解啦等等的,對人生的重要,要想明白,也都沒什麼問題;可要完全、徹底地想明白唱歌重要過科學、醫學,重要過食與色,還真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不就唱歌麼?歌,不是人人會唱?唱歌這種事,唱唱聽聽固然不錯,調節精神,享受情緒傾瀉的快感,大家一起歡樂;我們當然希望更多的人進入開心狀態,希望社會出現更多的開心場面,何況,唱歌還能健體養身……但不管怎麼說,唱歌,畢竟是件娛樂的事,是件娛人也娛己的事,說到底,是「玩」,是一件你開心我開心大家都開心的「玩」的事。別人固然因你而享受,但你自己也沒因此而痛苦,也是在享受。
可現在情況是,唱歌這事,不僅能得到萬眾矚目,擁有聲淚俱下不崇拜難以活下去的瘋狂粉絲,還能帶來天文數字般的巨額收入。正常嗎?應該嗎?不就「玩」嗎?這些歌星們的存在與否,影響到了人類的生存?他們的貢獻,大過科學家、醫學家、思想家?人類還有那麼多的科學、醫學的難題有待解決,為什麼沒人塞錢給科學事業、醫學事業?為什麼唱歌的收入就是科學家、醫學家的一千、一萬倍?
一千倍、一萬倍,這是一個駭人聽聞的數字!
真正能用歌聲打動我們的歌手、歌曲實在太少。也因此,我們只能說是「玩」。玩個開心,玩出個輕鬆愉快鶯歌燕舞的大好時光。
如今的歌星,似乎太易當。看看那些影視明星,一旦出了名,個個都是歌星,個個都能出碟。歌星的成就與價值,和會不會唱歌、唱得好不好,也已沒多大關係,有關係的是名氣,是有無為他們瘋狂的粉絲。凡是出了名的,只要不走音,或說只要走得不過分,能模模糊糊、不清不楚地哼幾聲的,個個能出碟、個個能上舞台。
有時覺得,這世界很不公平(當然,世界永遠是不公平的,永遠在走向公平)。有錢的太有錢,沒錢的太沒錢。而太多錢和太沒錢,都沒太大道理。這裡說的是「太」。人與人間的差別,或者說,人對社會的貢獻、社會對人的需要,至少是在唱歌這件事上,沒大到這種程度。
常會胡思亂想。
是不是人人想上電視,想出名,想閃光燈、攝像頭對�茼菑v、想自己的面孔讓大家都記住?—也確是一種良好感覺、一種人生難抗拒的誘惑。可既然如此,何不讓有�茬o般強烈願望的人自己掏錢上舞台?就算不掏錢,也不見得非要發了瘋般地塞錢給他們吧?
試想一下,歌星、影星們的收入,如果減少百分之九十,還會不會有人爭當?應該說是毫無疑問的。看看這個姐姐那個姐姐,還沒上電視,甚至沒收入,僅是出了名,還不是什麼好名,不照樣成千上萬的人羨慕得死去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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