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妮卡
上流社會貴婦淑女趕潮流,法國名牌「香奈兒」新款冬衣還未到港,她們已急不及待向巴黎預訂和搶購。你買,她又買,結果,某富豪孫兒滿月宴上,貴婦和淑女齊「撞」衫,成為翌日娛樂版頭條新聞。
潮女追時尚,追得多,追得緊,無聊又厭倦;稍一出位,可能犯規遭罰款。
時尚之都意大利南部港市那不勒斯,最近頒布法令,禁止婦女穿迷你裙、露乳縫低胸衣和露股縫低腰褲(這些「縫」,腦筋靈活的香港人稱之為「事業線」)。潮女一旦違規觸犯「禮節罪」,警察格「捉」勿論,罰款三百歐元。英國一時裝雜誌諷刺說,倘若意大利男子運動時、穿上超窄「性感」尼龍褲同樣被罰款的話,國庫將財源廣進,有望擺脫金融危機了。
提起緊身褲,英國一所中學日前以褲子緊貼女生身體、對學習「無益」為理由,禁止她們穿著上學。校方更花費四百英鎊購買八十條「標準版」黑褲,掛在校門衣架上,強迫潮女換褲後始准入班房。
是否矯枉過正?女權受侵犯?各有各說。
潮女無須因此而生怒氣,且看歐洲另一時尚之都法國。一七八九年法國爆發大革命通過《人權宣言》,向世界宣布「人身自由,權利平等」後的十年,竟頒布一條不可理喻、侵犯女權的法規:禁止巴黎婦女穿褲子。
根據法規:「凡女人欲打扮成像男人(穿褲子),須向警局申請准許證。」最荒謬的是,此法規至今逾二百年仍存在,未被取締。假如依法執行,「香奈兒」粉絲、追時尚的法國第一夫人布魯尼,定會上街遊行抗議。
歷史上,涉及服裝打扮的禁忌多的是。例如英國法例規定,距離英女皇一百碼以內的民眾,必須穿襪子(擔心民眾腳臭難頂,冒犯女皇?)。
你有你立法,迷你裙照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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