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6年前,6旬商人到星展銀行開設戶口投資,連續4年私下共付130萬元給替其處理戶口的高級客戶經理,作為優先獲取新投資產品資料及服務的報酬。辯方稱,商人平日為人慷慨闊綽,15年來借給其公司多名員工共1,200萬元解困,但從沒主動要求對方償還,今次犯案純粹因為過於「樂於助人」。商人昨被判囚9個月,緩刑一年。
投資損失慘 斥經理「人頭豬腦」
被告薛板婕,被裁定一項行賄罪成。案情指出,被告自04年6月至08年底,私下向星展銀行高級客戶經理江德立提供130萬元,作為優先處理其私人銀行戶口及優先提供新的賺錢投資產品資料的額外獎賞。豈料,被告在金融海嘯中損手,遭銀行追收800萬至1,000萬港元差價,被告盛怒下在銀行斥江「人頭豬腦」,令他錯誤投資,惹起江的上司懷疑,經詢問下江承認未經銀行同意收受利益。江最後因證據不足而沒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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