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中成藥條例昨日生效,藥房為免觸犯法例均將未有註冊藥物下架。香港文匯報記者 袁柏恩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譚靜雯、袁柏恩)1999年通過的《中醫藥條例》,在11年後終於昨日正式實施,凡銷售、管有、入口的中成藥都必須註冊。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有部分中成藥來不及更改包裝,即使有註冊,亦未有在包裝上提供註冊編號,市民難以辨別,造成訊息混亂。衛生署在巡查7間中藥商後,未發現任何違規行為,亦無接獲懷疑未註冊的藥物投訴,並指市民可瀏覽該署網站或致電熱線 2319 5119查詢藥物註冊資料。
《中醫藥條例》早於1999年在立法會通過,一拖11年,當局其時已表明於1999年3月1日前已有售的中成藥可獲發牌照(HKP),代表有臨時註冊,而其後出售的藥物則要申請「非過渡性註冊通知書」(HKNT),兩類藥物現時逾1.16萬種,條例直至昨日才正式實施。
業界稱應漸進式推行
有中藥業界質疑,條例自立法後一直被閒置,直至上月底當局始匆匆通知業界條例即將生效,由通知至實施不足半個月,時間太倉促,令配套漏弊重重。
香港專業註冊中醫協會首席會長林菁認為,條例生效前當局應充分諮詢業界及釐清疑慮,並漸進式推行,但當局今次推行得太急,業界擔心誤觸「地雷」。她表示,部分骨傷科中醫師自製不少跌打酒藥,但註冊必先要檢測,涉及的費用高昂,未必每款都有申請註冊,擔心新例實施後中醫師選藥更困難。香港藥行商會理事長黃炳明認為,當局上月底通知新例昨日實施,時間太倉促。
部分未趕及加註冊標籤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在巡查多間藥房後亦發現,雖然大部分中成藥已在包裝上印上衛生署註冊編號,仍有部分未能趕及在法例生效前加上註冊標籤。記者在葵涌一間藥房發現,一款專治頭痛的藥油包裝上沒有註冊編號,藥房職員指有關產品已註冊,但來不及加上標籤。記者根據有關藥品的名稱致電衛生署熱線查詢,證實該藥已註冊。
申請過渡性註冊可續售
衛生署助理署長林文健表示,新例旨在確保市面有售的中成藥符合安全和品質標準,而中成藥標籤及說明書要求將於明年12月1日實施,故現階段市面出售的中成藥,如果未趕及印製註冊編號不違法。市民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衛生署熱線或網站查詢產品是否註冊。
在回應業界批評在1萬多種中成藥中,只有少部分獲正式註冊時,林文健認為情況反映註冊及審核過程嚴謹,而目前已有11款中成藥獲正式註冊,又強調藥廠可透過申請過渡性註冊,繼續出售有關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