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居港逾7年外傭 申永久居民被拒求覆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2-05]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一名24年前來港打工至今的女外傭,2年前欲申請永久居港,但入境處回覆,以傭人工作身份來港的人士不能享有永久居港權。她向審裁處上訴,對方指,為避免香港人口突然增加而拒絕其申請。外傭認為按基本法規定,任何人士在港居留超過7年,及以香港為家,均可成為永久居民,故感受到歧視,遂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推翻入境處決定。個案勢影響全港20多萬外傭居港問題。

 原訴人Vallejos Evangeline Banao,於24年前來港,在1987年為現時男僱主Barry Ong擔任女傭,至今已有23年。她昨入稟高院,狀告入境處人事登記處處長及人事登記審裁處,要求給予原訴人永久居留權,及宣稱《入境條例》違憲,以推翻她被拒永久居留申請的決定。

入境處指外傭不屬常居港人士

 入稟狀指,原訴人於2008年4月到入境處申請永久居留。入境處於同年11月回覆,根據《入境條例》第二條,任何人受僱為外來家庭傭工而留在香港,均不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而拒絕她的申請。原訴人於翌月向人事登記處申請身份證,因理據不充分,即日已被拒絕申請。她再於本年4月12至14日到人事登記審裁處上訴,惟審裁處認為《入境條例》沒有違憲,反指若准許逗留香港超過7年的傭工永久居留,香港的人口將於短時間內激增,遂撤回其申請。

 原訴人於入稟狀稱,據《基本法》第24條,凡任何人士持有效工作證入境、在港居留超過7年及以香港為家,均可成為永久居民。早前審裁處已接納她居於香港超過7年證據,認為2名答辯人處理她申請時,以「違憲」的《入境條例》第2條作拒絕申請的法定依據,存有被誤導成分。

指「港人口短期激增」說法無據

 同時,原訴人認為,審裁處指「香港的人口將於短時間內激增」的說法沒有根據,而是2名答辯人的決定剝奪她成為香港公民的權利,以她為傭工的身份而不予永久居留權存有歧視成分,要求答辯人承認《入境條例》「違憲」,須給予她於香港的永久居留權。

相關新聞
元朗娥媽助邊青 善行感化迷途羊 (圖)
「好心做好事」得獎者簡介
阿福獲追頒 義工典範獎狀
港校高小生 抗逆力勝台灣
頑症纏身「90後」 千鈞一髮救老嫗 (圖)
教練視障長跑隊 絲帶引向光明路 (圖)
潔具工程商突清盤 百工人遭欠薪600萬 (圖)
加薪4%非個個有 機場地勤不滿
華北沙塵暴 對港影響微 (圖)
田北俊評假金案:無損旅客港買金
偷金案遲公布 一哥:平衡知情權與執法 (圖)
珊瑚礁普查 (圖)
柏麗榕疑遭毒蛾侵康文署派員搶救 (圖)
港航客機滯羽田無晚餐食客鼓譟
圍城招聘會提供近4千空缺
挺申亞民意增 工聯考慮支持
相隔29年 曾蔭權重拾單車樂 (圖)
客家炆豬肉賽 特首任評判
林瑞麟贈政壇新秀從政錦囊 (圖)
「法律周」助建構公義社會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