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中央政府批准港人在內地的「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的新安排,是善用單程證餘額,因為目前每日有150個單程證配額,當中60個分配給有居港權的港人子女,30個分配予分隔兩地的配偶及18歲以下的隨行子女,其餘60個是分給其他類別的申請人,例如港人在內地的父母等。但隨著港人子女逐漸來港定居,單程證配額每日有30至40個剩餘名額,歷年累積逾8萬個剩餘名額,故港府將動用這批名額,處理「超齡子女」的來港問題。
新政策源自中央政府前年應澳門特區政府要求,由2009年12月1日起,批准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到澳門定居,申請、受理及審批程序與過往內地居民赴澳門定居的程序基本相同,申請不設截止期限。香港保安局當時表示,中央政府已決定有關安排大致適用於香港,其後向立法會交代正與內地主管部門積極磋商港人在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的有關安排。
港父母爭取10年見效
過去十多年,一批有在內地出生子女的香港父母一直爭取成年子女來港團聚,隨著香港在1997年回歸,1999年中,特區政府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解釋在內地子女出生時,父母如果都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他們的子女就沒有居港權,釋法後令可來港子女人數減至20萬,港人在內地未成年子女可透過每日150個單程證名額來港,但如何處理已經成年子女來港問題,昨日終能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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