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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最新調查12間持牌僱傭公司,發現代聘外籍傭工收費差異極大,更換傭工及退款亦大有不同。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鄭啟源)消費者委員會調查12間持牌僱傭公司,發現代聘海外家庭傭工的收費介乎1,800至4,980港元不等,差異極大,而且當「人不對辦」或傭工未能通過健康檢查無法如期到港時,退款條款亦各異,僅1間中介公司承諾全數退款。去年1月至11月期間,消委會共接獲191宗關於透過僱傭公司聘請外傭的投訴,有個案聘請外傭半年仍未能上班,投訴人更向外傭借款支付介紹費,但最終外傭仍未能來港,中介公司只退回借款,無法討回中介人服務費。
僅2公司收費涵勞工保險
消委會調查顯示,代聘外籍家庭傭工的收費由1,800至4,980元不等;辦理外傭的續約費用則介乎1,000至3,000元;更換傭工所涉及的文件收費,亦由500至3,580元不等。然而,當中只有2間公司的收費包含特定勞工保險,另有1間則承擔一半勞保。調查發現,若傭工未能如期到港,只有1間僱傭公司會全數退款,5間表明不會退款,其餘則表示在特殊情況下會安排退款或退還部分款項予顧客。
收足介紹費人卻無法來港
消委會去年1至11月期間,共接獲191宗關於透過僱傭公司聘請外傭的投訴,當中主要涉及外傭的工作表現及收費糾紛。其中一名投訴人指出,前後聘用的兩名傭工均因各種原因無法來港,期間中介公司更指第二名傭工未能籌足介紹費,建議投訴人向該名傭工借出2,900元,由於投訴人急用外傭,亦無奈照付,最終外傭依然沒有來港。投訴人經過半年仍未聘得外傭,要求中介公司退款被拒,只退回借出的2,900元。
付足辭退金中介再刮一筆
另一名投訴人則指出,僱傭公司聲稱外傭有照顧小孩的經驗,並曾在港工作1.5年。但外傭上班後,投訴人發現她不懂照顧小孩,亦只在港工作過半年,遂將她辭退,並向她支付近5,000元,作為回程機票、工資及代通知金。然而,僱傭公司其後竟再要求投訴人支付800元,聲稱是外傭由當地機場返回家鄉的交通費。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選擇僱傭公司聘請外傭前,不應只考慮收費,應向親友查詢僱傭公司的口碑,同時細閱與僱傭公司之間的合約內容,確保已清楚列出傭工延遲或未能到港時,更換傭工或退款的安排,並要向僱傭公司了解若發現傭工的表現不符理想時,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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