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陳學殷判囚15個月,其原已單親的4歲兒再失母愛,要陳的父母暫代養育。陳母散庭後接受訪問時稱:「法官聆聽大狀求情時不停指學殷毫無悔意,我很擔心女兒會面對重刑,在休庭期間坐在公眾席上不斷祈禱。」結果學殷判入獄15個月,總算是預期之內,期間她與丈夫會好好照顧4歲孫兒,暫只向他稱媽媽要赴外地讀書,待學殷出獄後,才自行將真相告知兒子。
現年50歲從事平面設計的陳父,更為女兒寫下3頁紙的求情信,透露他時刻教導學殷誠實及要承擔自己所做的事,今天她坦誠道出事件始末,從無逃避,「因為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陳父又不斷自責對女兒關愛不足,希望法庭給他彌補的機會。
陳父呈紀念相簿求情
辯方大律師戴偉奧求情時,呈上一本由陳父親手設計的相簿,該相簿是2006年陳學殷結婚時其父所送的「紀念集」,內裡印滿學殷兒時至結婚前的成長片段,包括她代表港隊出戰划艇賽的珍貴照片,當中有1998年亞運划艇賽後接受前特首董健華的嘉許,同年陳再獲香港傑出少年選舉獎,頒獎嘉賓正是現任特首曾蔭權。
學殷除運動了得,自小亦愛彈古箏、繪畫及跳芭蕾舞,先後於1991及1992年在國際兒童繪畫比賽中得獎,「紀念集」中貼滿其所得獎牌及獎狀,可見她多才多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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