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遊業議會10招新規定剛生效5天,即發生惡導遊迫客購物「醜聞」,令人質疑措施成效。有消息指,涉事導遊疑是俗稱的「刀手」,趁10招規管措施實施初期「宰客」,豈料「宰出禍」。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指,「學校有校規,也防不了有學生逃課」,新10招防不了「出事」,卻能在出事後讓議會有權力深入調查並懲處業內的違規行為。
自「惡珍事件」後衍生的新規管10招,社會均寄予厚望。胡兆英昨稱,是次事件並非反映議會10招失效,反指新例正好發揮作用:以往出事,議會縱收到投訴,旅行社有權以商業秘密為由,不向議會提供足夠資料,惟在新例下,議會有權要旅行社提交與內地組團社的合作文件,並要求旅行社解釋成本計算方法,以確認並非零負團費旅行團,亦可要求旅行社提交與導遊的服務協議文件,了解導遊所得的酬勞,從而確認有關旅行社是否違規。
疑「刀手」趁實施初期「標尾會」
有消息人士透露,涉事女導遊是俗稱「刀手」的導遊,過去屬高收入一群,但旅議會本月起推出新10招加強規管,有人疑因新10招可能影響收入,故希望趁措施實施初期,監管可能未算嚴厲前,趁機「標尾會」盡情「宰客」。帶團期間,有人卻因情急催迫旅客購物,對旅客出言不遜,結果引起雙方衝突。
另外,一直反對議會10招的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昨日批評新措施實施以來,據了解仍有80%導遊帶團時沒有底薪,他批評新措施雖聲稱要保障導遊收入,但並沒有列出底薪的實際水平,始終不能保障導遊。胡兆英回應指,倘收到導遊投訴,並發現旅行社不按指引保障導遊收入,議會必會嚴肅處理,惟導遊往往憂慮影響日後生計,不願挺身投訴,面對這等「無頭公案」,議會亦難以處理。
他強調,旅議會沒有權力規定旅行社與導遊之間硬性訂明薪酬水平,但議會要求旅行社必須給予導遊小費,建議每接待一名內地客每天可獲25元小費。 ■香港文匯報記者 郝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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