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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在周日舉行的「反預算案遊行」中,以8歲稚齡童為「人盾」,並為爭曝光率而罔顧小童的安全,堅持要該名小童「俾記者影相」,九龍社團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九龍城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深水�鶧炷a長教師會聯會、黃大仙區家長教師會聯會及觀塘區家長教師會聯會發表聲明,批評反對派此舉不負責任,荼毒青少年的心靈。
九龍社團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等昨日在聲明批評,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表達訴求應以理性、合法及和平的方式進行,但在周日的遊行中,有個別政團經常以激進、暴力行為宣洩不滿,漠視社會責任,而在是次事件中,反對派非但未有阻止年幼小童參與他們的激進遊行,更在該名小童疑誤中胡椒噴霧(見圖)或可能受傷時,先要求讓記者拍照,完全不顧該名小童的安全,反而想藉受傷男童作為所謂的「抗爭理由」,不但危害社會安定,更形成一種不良社會風氣,荼毒青少年的心靈。
遠離暴力家長有責
聲明指,是次示威的主事者,是在向被利用為作「人盾」的稚齡童灌輸「暴力抗爭合理」等不良訊息,並強調絕對認同每位市民,包括兒童在內,都有表達個人意見的權利及自由,但作為關注家庭事務及下一代健康成長的團體,他們必須責無旁貸地指出,小童根本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安全,故身為家長者理應小心照顧小孩子,並從旁教導子女正確觀念,遠離暴力行為,而在發現場面混亂時,應該及時將小孩帶離場,逃離險境,而非繼續留在前線,參與或觀看示威行動。
他們期望,是次事件可以讓香港社會各界意識到,是次暴力行為所敲響的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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