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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多薩曾因拒絕受賄而獲推舉為最佳警察。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啟源)在馬尼拉人質事件中,槍手門多薩曾當選菲國十大最佳警察。在死因庭上,香港警方臨床心理學專家徐佩宏分析指,門多薩在菲律賓任職警察30年,自覺是受各方認同的好警察,但因為捲入一宗敲詐案而被申訴專員建議革職,上訴多月又苦無回音,遂步上挾持人質之路。
據資料顯示,門多薩於1986年曾因拒絕受賄,獲全國讚賞,並得到當地獅子會及商會推舉為最佳警察,故門多薩自覺是受各方認同的好警察。在人質事件發生前,門多薩已擢升至高級督察,負責統領巡警隊伍,原定於今年1月退休。
屬下4巡警被指勒索敲詐
不過,在2008年4月,他屬下的4名巡警,被指勒索及敲詐涉違反交通規例的酒店廚師,門多薩當時雖然不在場,但當地律政部門及警方仍對門多薩及其4名下屬進行刑事及行政調查,當地申訴專員亦介入調查事件。
及後,因是次敲詐案投訴人拒絕出庭作供,門多薩獲律政部門及警方撤銷控罪,惟申訴專員卻在未經任何審訊下,建議將他革職,令他喪失所有退休金及福利。門多薩曾提出上訴,並3度去信申訴專員,要求盡快覆核案件,但等候9個月仍未有回音,結果他決定挾持旅遊巴,釀成8.23人質慘劇。
自信清白有信心復職
徐佩宏分析,門多薩深信自己是清白,一直對復職充滿信心,從事件觀察,門多薩未有對任何人作出批評,只是對菲國政府處事效率低感強烈不滿。
徐佩宏補充,由於撰寫門多薩死後心理報告時,未能接觸門多薩家人、生前同事及朋友收集資料,承認分析有限制,令報告存有缺陷,但相信不會影響報告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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