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Amina,去年襲警獲輕判感化後,因違反感化令改為判囚6周。律政司認為Amina同時承認的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罪,法院只判其罰款5000元及停牌1年明顯不足,上訴庭早前下令將停牌期增至3年,並於昨日頒布書面判詞,解釋延長停牌期是出於保障公眾安全,又強調Amina雖「家境富裕、背景良好」,惟法庭判刑時不會因此而有所偏袒。
拒提樣本 等同醉駕第三級
律政司一方力陳,根據去年底剛實施的《2010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就拒絕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或提供樣本罪,等同酒後駕駛第三級,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停牌期初犯最高為2年,再犯可被罰停牌5年。律政司要求就此控罪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惟法官在判詞中指,Amina犯案時有關修訂仍未實施,亦沒有其他案例支持要判監,加上案中沒有人傷亡,且Amina在本案中始終是初犯者。且Amina同時被控襲警罪,目前已改判監禁,遂認為沒理據改判監禁。
法官:毫無疑問曾經喝酒
不過,判詞指,上訴庭法官一致認為停牌1年明顯不足,Amina毫無疑問曾經喝酒,且在沒有合理理由下拒絕提供呼氣樣本,性質嚴重。考慮到公眾安全及駕駛者自身安全,認為應將停牌期增至3年。上訴庭法官重申,雖然Amina家境富裕,背景良好,惟法庭判刑時不會因此而偏袒。
34歲的Amina,去年1月27日凌晨12時許,在跑馬地司徒拔道駕車時與一旅遊巴迎頭相撞,警員鄧文偉懷疑她酒後駕駛,要求她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她不但拒絕並欲離開,還掌摑鄧的左面。Amina早前認罪,被判感化1年、罰款8千及停牌1年。由於她曾有襲警前科,被判感化坊間認為過輕,律政司於4天後申請覆核,但裁判官維持原判。惟Amina去年12月因違反感化令,裁判官改判她入獄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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