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年輕印傭不滿僱主責罵,誤信朋友胡言,將廁所水溝進食水供男僱主和3歲少主享用,望得僱主禮待,男僱主嚐得異味的「加料」食水後,即報警揭發事件。印傭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2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判囚6個月。
裁判官表示,僱主信賴被告,惟她竟將充滿細菌的廁所水倒入食水中,罪行極之嚴重,為免僱主終日活在徨恐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男僱主今年2月26日飲水時,發覺有異味後告知妻子,被告Suprapti(22歲)在女僱主質問下,用廣東話承認將廁所水溝進食水,夫婦檢查3歲兒子的水樽時,發現傳出同樣異味,於是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