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 法學博士
香港特區終審庭一連六日審理有關剛果(金)的最終上訴案。由於馬道立首席法官迴避,陳兆愷署理首席法官主審,其餘四名都是外籍法官,其中兩名常任法官為包致金、李義,兩名非常任法官為馬天敏、梅師賢。
自上周一以來,香港幾乎所有的中英文大報都作了報道,有的還發表評論,說明本案受到香港社會的廣泛關注。
筆者對本案的其中一個關注點是「一國兩制」的香港是否將成為「國際討債中心」。原不是討中國的債,而是討發展中國家的債,但發展中國家欠債,都要轉嫁給到發展中國家投資的中國,通過香港來討債。
禿鷹公司追債逐利應運而生
眾所周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亞洲、非洲、拉丁美洲殖民地紛紛獨立,興建民族家園,成為發展中國家。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都不大理想,欠了發達國家不少債務。自上世紀七十年代石油危機以來,發達國家以及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加大了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開採天然資源,興建基建設施。由於投資方和被投資方能力不對稱、利益不共同,債務紛紛隨之日增。投資雙方通過仲裁以期解決糾紛,投資方大都獲勝,但被投資方都未必有力還債。
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禿鷹基金公司(Vulture fund)就應運而生了。它們通過各種途徑以較為廉宜的價格收買成為勝訴投資方的壞賬,然後跨國進行追討,要把壞賬、爛賬全數追討,成為一本萬利的生意。本案原告訴剛果(金)就是這一類例子。
對負債極重的貧窮國家的債務,國際社會是給予寬免的。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美洲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以及G8國家都曾給予免除或部分免除債務。中國雖然也是發展中國家,但對非洲貧窮國家的債務也予部分免除。近期發表的《中國與非洲的經貿合作》白皮書表明,過去十年,中國已免除35個非洲國家的312筆債務,總計人民幣189.6億元,說明中國對此並不落後於發達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
對於禿鷹基金可能影響其金融中心地位的活動,連英國都不以為然,曾經考慮立法限制其活動,但沒有成功。後來只是於2010年4月8日制定《(發展中國家)債務免除法》(Debt Relief(Developing Countries)Act 2010)給予緩解。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也對發展中國家進行投資,共同開發天然資源,其投資規模也有加快、加大的趨勢。據外國傳媒披露,中國在非洲的投資已從2000年的16億美元激增至2009年的170億美元。然而,投資歸投資,免除債務歸免除債務,代人還債又是另一回事。
剛果(金)案的弔詭之處,就是禿鷹公司對剛果(金)的債務,不到剛果(金)去討,也不到禿鷹公司所屬的美國去討,反而要到香港來討。明明知道剛果(金)在香港沒有財產,還來港討債,還要中鐵公司將代表國家投資剛果(金)的錢拿來抵債。還振振有詞地說,不讓追債將影響世界各國對香港「一國兩制」的信心,好像「一國兩制」就是要協助禿鷹基金做一本萬利或無本生利的生意一樣。
到底將來香港是否成為禿鷹公司的「討債中心」,要看終審庭怎麼判了。
不能讓內地企業成替罪羊
筆者認為,香港可以成為金融中心、航運物流中心、專業服務中心、旅遊中心等等,成為甚麼中心都可以,但就是不可以成為討債中心。英國曾考慮立法抑制禿鷹公司的活動,但未竟全功。
香港特區政府也可以考慮立法限制禿鷹公司的討債活動,以捍衛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想必會得到立法會多數議員的支持。如果香港成為討債中心,首當其衝的是香港的金融中心。凡在發展中國家特別是非洲有投資的香港上市公司包括內地的上市公司都可能被迫遷冊,以免禿鷹公司討債,成為發展中貧窮國家債務的替罪羔羊,無法向股民和股東交代。果真如此,香港特區也就無法向「一國兩制」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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