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幾年前,特區政府提出跨區工作的交通津貼,鼓勵低收入的人由偏遠的新界地區到市區工作。如今,這個津貼已經被改成「四不像」,改成所有低收入者的津貼。簡單地說,變成了貧窮津貼。
交通津貼已變質
交通津貼變相的變成貧窮津貼之後,收取津貼的人不會感謝政府,而每當公共交通費增加時,這些已經領取「交通津貼」的人依然會站出來反對。最近,地鐵加價就是最佳例子。
地鐵是根據當年與港府達成的可加可減協議而加價。香港人喜歡把法治掛在嘴邊,天天談法治,卻沒有法治精神。什麼是法治精神?法治精神就是主動、自覺地守法,守法包括尊重合約精神。如果人人要求地鐵車資只可減不可加,這還是尊重合約精神嗎?
原本的交通津貼已變成貧窮津貼,因此,沒有人感覺到這筆津貼是政府在津貼人們的交通費,公共交通費一上升,有很多人就站出來反對。我認為,要讓貧窮者真正感到政府在津貼他們交通費,就應該直接在他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津貼,這是名副其實的交通津貼。
以特製八達通卡取代交津
今日,八達通已是很方便的工具,我建議政府向所有低收入的工作者每人派一張特別設計的八達通卡。這張卡可以用來乘搭地鐵、巴士、小巴,每月支出上限600元,每天只可用兩次,供貧窮者上下班之用。這就是最直接的交通津貼。這張特別設計的八達通卡附有相片與身份證號碼,不可轉讓,地鐵職員有權力抽樣檢查持卡者身份。每天只可用兩次就是表示只讓持卡者用來上下班,而不是放工後去消遣。
對那些工作地點離住家較近的人而言,每月600元是用不完的。用不完的餘額也自動消失,這也是公平的,因為他們的確不需要花這麼多錢於交通費之上。這也符合政府鼓勵住偏遠地區的人跨區工作的原則。
當然,如果政府以上述建議來取代目前正在推行的變了質的「交通津貼」,肯定會有人反對。因為有些人根本就不需要用到政府所提供的交通津貼,他們已經把所謂「交通津貼」當成理所當然的低收入津貼。的確,溫總理說香港坐擁大量的儲備,應該多照顧弱勢族群。那就乾脆把現有的「交通津貼」正名為「低收入者津貼」,然後再討論是不是該發真正的交通津貼,讓一些居住在被稱為「悲情城市」的偏遠地區的人努力地找工作,跨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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