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修改議事規則,反對派議員表明只支持擴大驅逐違規議員離開會議廳的權限範圍至事務委員會主席,反對其他具有實質意義的修訂。反對派這樣做,實際上是縱容議會暴力。議會暴力違背本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不僅令本港議會文化惡質化,而且議會暴力的歪風已向社會不斷蔓延,擾亂社會秩序,威脅他人安全,損害香港形象,荼毒年輕一代,社會各界都表示絕對不能容忍議會暴力。但反對派卻對民意視若無睹,繼續縱容議會暴力,這一筆帳,市民是會記住的。
香港的暴力文化,源自議會暴力。始作俑者,是現分為社民連和「人民力量」的立法會「三丑」黃毓民、梁國雄、陳偉業。隨著「三丑」晉身立法會,議事堂的議政風氣迅速惡化,「三丑」屢次侮辱和「掟洁v襲擊政府官員,肆無忌憚以搗亂博取傳媒曝光,又將議會暴力向社會蔓延,煽動和組織暴民政治。
反對派議員繼續縱容暴力
由於議會暴力愈趨嚴重,議事規則已淪為「無牙老虎」,問責官員「人人自危」,引起社會普遍不滿。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已不下6次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達政府的關注。為遏止暴行在議會氾濫,不少建制派議員也順應民意,接連提出修改議事規則。無奈反對派議員對「三丑」暴力行徑惺惺相惜,視為他們狙擊政府、衝擊管治的重要籌碼,一直反對修改議事規則,令莊嚴的議事堂變成了「三丑」暴力競技的表演場地。
近期發生連串議會暴力事件後,反對派懾於民意,從過去極力反對修改議事規則,到昨天認同需要作出修改。但會上討論議員帶備物件出席會議有時會阻擋其他議員視線,及是否應對多次違反議事規則的議員設立懲處機制等,出席的反對派議員繼續保持姑息取態,對懲處則持反對意見。有反對派議員更指英國議會禁止犯規議員數天不能參與會議的做法,不適用於香港立法會。故議事規則委員會只得留待5月例會時繼續討論。問題在於,「三丑」的議會暴力行徑,根本不在乎是否被驅逐出議事廳,因為在他們被驅逐之前,已經實施了議會暴力,已經達到搗亂和讓傳媒曝光的目的。
縱容暴力行為違背法治精神
在會上,公民黨議員吳靄儀繼續為「三丑」護航,聲言議員能夠自律毋須修改議事規則。這是罔顧事實和侮辱市民智慧的說法。「三丑」議會暴力行徑不斷升級,吳靄儀等反對派議員的縱容包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三丑」暴力愈演愈烈,所「掟」之物也愈多花款,包括香蕉、苦瓜、膠樽、白果、黃連、拖鞋乃至「溪錢」等,涉嫌侵犯官員人身安全,是牴觸法律的暴力行為。實際上,《基本法》或本港任何其他法例,沒有任何一條認同這種暴力文化或流氓行為,更無條文保障「三丑」在立法會使用暴力的權利,這意味官員的人身安全與任何市民一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吳靄儀身為大律師,反對修改議事規則,刻意縱容包庇暴力行為,完全違背法治精神。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雖同意增加委員會主席的權力,但反對其他修改建議。有政壇人士指出,何俊仁試過被人打成豬頭一樣,當時他「義憤填膺」,而且所有黨派都加入聲討兇徒,現在何俊仁竟然對「三丑」和一批憤青的暴行視而不見,有雙重標準之嫌。
反對派悖逆民意
自議事堂「第一蕉」出現以來,三年來立法會每逢重要會議必有或擲物、或辱罵、或爆粗、或衝擊的場面,而且議會暴力蔓延禍及社會。對暴力文化氾濫,香港社會各界都表示不能容忍,因為縱容暴力文化,政爭惡質化必然見風而長、日益強烈,破壞香港社會的和諧穩定,損害香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而且暴力文化「教壞細路」,遺禍後代,圍在「三丑」身邊成為馬前卒衝鋒陷陣的,就是一些「八十後」和「九十後」,乃至小童。
「向議會暴力文化說不」,是議員應盡之義。據專業會議最新民意調查發現,有70%受訪市民對社民連成員襲擊特首一事感到反感;有84%更「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議員在立法會內以擲物來「表達意見」;有近75%受訪者則認為立會要改善議事規則,從嚴規管議員在議事堂內的過激行為。反對派悖逆民意,繼續縱容議會暴力踐踏香港文明社會的核心價值,這一筆帳,市民是會記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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