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最低工資法例實施在即,本月22日香港僱主聯合會竟然在多份報章刊登一封有關最低工資的公開信,鼓勵僱主公然走法律罅,在實施最低工資前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減去飯鐘錢及休息日薪金,剝削僱員的合理工資。此舉不僅破壞香港的勞資關係,更增添港人對一些無良僱主的不滿。
對於以上「無良建議」,本人即日聯同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及工會代表約40多人遊行至香港僱主聯合會,要求他們立即收回有關言論,並且以聯會名義向社會發出「良心建議」,呼籲僱主給予僱員有薪飯鐘及休息日薪金;其後我們更約見勞工處官員,促請勞工處必須密切關注有關事件,防止僱主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責任。
最低工資的立法原意在於保障弱勢勞工,避免工資過低,防止僱主剝削員工。工聯會爭取最低工資多時,過去勞工界一直堅持首個最低工資水平應定為時薪33元。但基於商界的大力反對,勞工界在2010年12月底舉行了一次有180個不同行業工會代表出席的「武林大會」,為了最低工資法例能盡快通過,勞工界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最終無奈接受時薪28元的最低工資水平,讓最低工資法例得以在本年5月1日正式實施。
可惜的是部分無良僱主實在無良心。在最低工資出台前已經不斷用盡各種招數剝削員工。最近工聯會就收到許多不同行業僱員的投訴,指公司刻意扣減他們的工時或福利,例如安排僱員在膳後才上班,或放工後才用膳;又有僱員在沒有超時補償的情況下,被迫提早上班或延遲下班,變相減少人工。而當中最引起香港人憤怒的,相信就是大家樂的「明加實減」單方面扣飯鐘事件。如今香港僱主聯合會竟然以廣告形式建議僱主走法律罅,情況更為嚴重。
事實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在審議最低工資法例時,便一直要求政府盡快處理由此而衍生出的一系列勞資爭議問題,例如飯鐘錢及休息日薪金是否計算在最低工資條例中。最低工資法例將於5月1日實施,因此政府實在有責任盡快作出修訂,以堵塞法例的漏洞。可惜的是政府一直「歎慢板」,遲遲未有處理以上問題,故此導致今天「僱員無助」的局面。最後,是次香港僱主聯合會的「無良建議」突顯出最低工資的實施必須配合標準工時的落實。香港社會一日未有標準工時,部分無良僱主就可以透過種種不合理手段要求僱員「無償加班」,變相令最低工資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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