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公社兩黨5名立法會議員去年初借辭職補選發動所謂「五區公投」鬧劇,耗費1.26億公帑,卻錄得歷史最低的17.1%投票率,社會各界狠批辭職再選浪費公帑,要求當局堵塞有關的法律漏洞。特區政府建議實行立法會議員議席出缺替補機制,地方選區或新設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如在任期中出缺,會按上一次換屆選舉的選舉結果定出人選以作替補,人選為在上一次換屆選舉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並將於今年6月8日(下周三)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
政府發言人指,《條例草案》訂定在某些情況下以一個遞補機制填補任何地方選區或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立法會議席空缺。替補安排會適用於《立法會條例》第15條及《基本法》第79條所訂明立法會議席出缺的情況,包括辭職、去世、喪失議員資格等。替補安排不適用於傳統功能界別。如傳統功能界別議席在任期中出缺,會藉補選填補。
政府發言人補充說,《條例草案》就該建議的遞補機制的施行作出規定。立法會換屆選舉後,選舉主任會在憲報刊登公告,載列立法會地方選區以及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可以替補空缺的候選人,該些候選人的排序將會以候選人名單在換屆選舉中所得餘票,由多票至少票順序排列。若立法會任期中出現空缺,會由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替補。如有關候選人已去世,或已喪失資格,或無意出任議員,則在獲得第二最大餘數得票的名單上首名未當選候選人替補。如有需要,在憲報公告的其他候選人將可以按序進行替補。
第5屆立會任期開始時實施
他續指,若在同一個選區或功能界別兩張或超過兩張名單出現相同票數,則會在點票後即時抽籤以決定名單的排名。如根據憲報公告名單上再沒有候選人可以替補,則選舉管理委員會必須舉行補選以填補出缺議席。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建議的遞補機制會在2012年10月第5屆立法會任期開始時實施。
反對派反對 建制派傾向支持
反對派群起反對替補機制,聲言建議扼殺了市民的選擇權,不過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和社會各界都傾向支持,認為建議可以防止議員不斷辭職,並符合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及解決可能出現不斷「傳位」的擔心,預計草案雖會引發議會內一定的爭議,但最終可獲立法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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