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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西方對艾未未案的傲慢與偏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6-30]

黎子珍

 艾未未從監視居住到取保候審回到家中,都嚴格按照中國的司法標準和司法程序。中國古語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同樣,中國的法治也運行有常,不會因為西方的干預而改變,這是中國社會吉祥和人民福祉的保證。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的無知、傲慢和偏見,暴露了他們的意識形態偏見。西方對艾未未案的態度,是赤裸裸的政治干預,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粗暴干涉與侮辱,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

 北京市公安部門6月22日宣布,經依法偵查,已查明艾未未實際控制的一家公司存在巨額逃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由於艾未未認罪態度好、患有慢性疾病,且表示要積極補繳稅款,決定依法對他取保候審。

西方以有色眼光炒作艾未未案

 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對此大肆炒作,進行政治化的解讀,甚至將艾未未的依法取保候審歸因於中國政府迫於所謂「國際壓力」的結果。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並沒有以理性的法治思維來理解中國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處理過程,他們在艾未未案上的無知、傲慢與偏見,是由於長期的意識形態偏見,導致他們以有色眼光看待這起經濟犯罪案件。

 例如,人權觀察的亞洲研究員貝克連聲稱:「艾未未的被拘留是政治,他的釋放也是政治。這是中國內外的壓力促使中國政府作出如此解決辦法。」《泰晤士報》的報道「猜測」說:「假釋艾未未還可能與中國總理溫家寶即將訪問歐洲有關,中國當局希望避免訪問國的抗議給溫家寶的歐洲之行罩上陰影。」歐洲議會主席布澤克聲稱,逮捕艾未未是沒有理由的,也是讓人無法接受的。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則指中國還有許多人士受到拘留,希望看到所有這些人士都能獲釋。

在中國任何人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上述無稽之談,違反了最起碼的事實。艾未未是因為涉嫌經濟犯罪而接受調查,犯罪事實清楚。司法機關對其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是因為查證其犯罪行為的需要。認罪態度好和患有慢性疾病,是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這也是司法機關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實行人道主義的具體司法實踐。

 中國刑事法律制度改革越來越注重證據,越來越注重程式公正,其目的就是既依法打擊犯罪,又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在中國社會,司法的標準直接影響公眾的行為性質判斷,也直接指向懲罰犯罪與個體權利保障之間的社會理性,中國司法制度的進步成為推動社會前進的重要推動力。不管西方對艾未未案如何炒作,艾未未案對艾未未本人和中國社會,都是一個有益的啟示。對艾未未本人來說,他認罪態度好,且其多次主動表示願意積極補繳稅款,這就是一個進步。對中國社會來說,無論艾未未對中國政治體制持什麼態度,他這個人多麼「政治化」,這個案子顯示不論任何名人、大腕,抑或是熱衷政治而備受西方青睞的人士,都要潔身自好,遵紀守法,沒有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特權,社會也將有更細緻的道德和法治坐標。

司法不能當作政治鬥爭的武器

 艾未未案的整個進程,是朝�韝什磪q法制度進步的方向走的。從艾未未的被監視居住到取保候審都是依法行事,寬嚴適當。中國法治不會因外力改變,對艾未未案的處理,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而作出的自主裁定。中國不會因為西方「青睞」艾未未而改變司法標準,也不會因為外部施壓才決定依法對他取保候審。中國絕不會迫於所謂「國際壓力」,絕不會容忍西方粗暴干涉與侮辱中國司法主權。

 在國際交往上,司法不僅不能當作一種政治鬥爭的武器,更要被視為推進社會文明最為重要的工具和最堅固的保證。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指中國政府拘押和釋放艾未未都出於政治考慮,實際上他們在艾未未一案上恰恰是出於政治考慮粗暴干涉與侮辱中國司法主權。此前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不顧艾未未家屬及境外媒體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依法拘押的事實,一直稱艾未未「失蹤」,用這個詞的特殊含義將中國政府比喻成「綁架者」;其後他們又先於中國法庭的調查斷言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不能成立,宣稱這種調查「非法」;現在,他們又將公安機關依法採取的取保候審,說成是中國政府迫於所謂「國際壓力」的結果。

中國司法主權不容侵犯

 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的無知、傲慢和偏見,暴露了他們的意識形態偏見。他們在沒有掌握證據,沒有掌握事實,甚至對案情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對中國司法機關處理案件指手畫腳,橫加指責,這種無知、傲慢與偏見,暴露了他們根本就沒有了解一下中國法律以及艾未未是不是真觸犯了這些法律,他們只是試圖以西方意識形態,干預中國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處理過程,只是想赤裸裸侵犯中國司法主權。

 從國際法的角度上說,司法主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主權是指對發生在本國境內的一切案件,不論是民事的、經濟的、刑事的還是行政的,國家享有排它的立案、審理、裁決與執行的權力。197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對國家的基本權利與義務規定了七項原則。對於國家的權利和義務,該宣言第三項規定:「依照《聯合國憲章》不干涉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事件之義務」,第六項規定:「各國主權平等」。主權原則是現代國際法所確立的重要原則,要求各國在其相互關係中要尊重對方的主權,尊重對方的國際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涉和侵犯。西方對艾未未案的態度,是赤裸裸的政治干預,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粗暴干涉與侮辱,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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